近年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机制创新,逐步构建了集“规范、动态、从严”三位一体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在推动审判工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一、强化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我院在对原有审判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31项审判管理制度,从司法责任、司法公开、案件评查、文书质量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我们遵循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没有规定的吸纳审判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院实际的总体原则,围绕质效评估、流程管理、层级管理、信息保障、全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构建了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审判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类案管理机制。针对类型案件涉及面广,裁判标准较难统一,案件质效难以把握的问题,我院开展了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充分考虑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专业特长、审判经验、年龄结构、性格特点等因素,先后组建了家事审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专业团队,对类案实行专业式审判;同时,还注重对审判规律的调查研究,对类案的调查重点、举证责任分配等要素及时进行归纳整理,让每一位承办法官抓住审理的关键,及时裁判,提高效率。
三是实行繁简分流机制。我院在民商事战线设立简案团队,由年富力强的年轻法官组成,等额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专门办理简易程序案件,极限缩短办理周期。根据案由、法律关系、类案等标准划分,将适合简易程序的案件移送简案团队,实现类案集约、简案快办。我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数始终占全院民事受案量的80%以上。同时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交由院长、专委、庭长组成的繁案团队审理,发挥资深法官在审理难案、骨头案上的经验优势,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办。
二、建立动态管理,延伸管理触角
一是实行监控预警机制。对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案件审限、流程节点等运行情况设立专人实行全程监控。对临界审限15天以内的案件,每日通过内网CoCall或电话进行提醒催办;对仅剩余7天临界审限的案件,采取督办单通知办案人的方式进行催办;对经过催办的案件进行记录,纳入每月制发的《审判管理综合情况通报》。对异常数据由审管办会同主管院长找准原因,明确改进方向和措施;对仍未明显改善的问题,成立专门督办小组,进行跟踪督办。
二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针对各项审判数据运行情况,我院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分析研判,遵循结案与收案相协调、办案数量与审判质效相协调、阶段进度与年度办案目标相协调、结案率同比相协调的均衡结案“四项机制”,实现案件的快速结案、均衡结案。为确保研判效果,提高案件质量,我们对案件的各个审判环节进行全覆盖评查。另外,我院正在进行第三方介入评查机制的筹备工作,通过专业人士、专业角度的检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完善各项审判工作。近三年来,我院综合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标始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三是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在裁判文书公开上,我院通过明确公开范围,着力解决裁判文书选择性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严格执行不上网文书审批程序,规范撤回程序。2019年,我院对流程信息和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公开,公开率100%。作为省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院始终坚持应公开的庭审全部公开,能直播的庭审全部直播原则,设立专人负责庭审公开工作,2019年通过互联网公开庭审直播385件,连续多年位居全市首位。
三、坚持从严管理,确保全程掌控
一是严格审批监管机制。通过明确权利清单和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案件全程监管制度。为提高审判效率,对难以监管的审限节点实施一把手工程,防止随意延长审限情形发生,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简转普的案件统一由院长审批。我院无超过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无延长审限案件,诉讼案件延长审限比为零。
二是实行例会通报机制。坚持每周一组织召开由员额法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对各项审判执行指标整体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对员额法官审、执结案件情况进行排名。对占位靠后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员额法官要求说明原因,明确下步整改措施。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会上指出,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从而确保案件质效的整体提升。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在绩效考核上赋予院、庭长考核权限,赋予法官对辅助人员的工作分配权、奖惩建议权,为院、庭长直接管理,法官自主管理提供保障。将案件质效与绩效奖金和法官等级晋升相挂钩,对办案质效好、案访比高的法官确定最高绩效奖金,并作为法官优先选升重要指标,形成了一套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