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就还款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了解,2019年6月17日,被告祖某和朱某向原告马鞍山某商业银行借款500000元,同时还邀请亲戚为其提供担保。三方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担保)合同》一份,约定了借款额度、偿还期限、偿还利率等。次日,银行便向祖某和朱某发放了贷款500000元。
然而借款到期后,祖某、朱某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按照当初的约定还款。该行便将祖某、朱某及担保人诉至雨山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祖某、朱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508086.33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同时,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雨山法院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微信财付通。同时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来到雨山法院执行接待室,表示愿意按照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用股权拍卖所得款项清偿欠款,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并当场缴纳了执行费。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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