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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忠诚奉献担使命——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人物速描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蔡文:“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反社会犯罪,危害大于普通刑事犯罪,依法应当严惩,但对于是否构成此罪必须要严格审查。”在湖南高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长达14年的蔡文,办案特别谨慎。“必须依法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

  程波:作为湖南高院扫黑办案件指导组的成员,程波的业务能力有目共睹,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刑事领域深耕20年。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善于发现、提炼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总结规律,进而指导审判实践。

  李买生:2020年1至9月,李买生是湖南高院三个刑事审判庭中收、结案数最多的法官。今年,是李买生在法院工作的第12年,12年来,他审结了千余件刑事案件,两次荣获三等功,两次荣获二等功。

  许又德:感受过周末30多摄氏度高温的闭关打磨,见过凌晨3点的回家路,领教过在办公室睡觉的蚊虫叮咬,也体会过工作得到认可的喜悦……对许又德来说,加班加点已成常态。每次走过办公室门口,都可以听到清脆明快的键盘敲击声音,抑或看到伏案的身影。

  蔡文:以正义判决回应社会关切

  “作为一名法官,不能被个人情绪和外界声音所侵扰,我们要做的是冷静查清事实的真相,坚决依法严惩黑恶犯罪!”

  2019年6月,随着公安机关将侦破“操场埋尸案”的消息在网上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个这么善良的老师,与凶手也没有深仇大恨,为了一些琐事上的意见不合就被杀害后埋尸操场。”案情公布之初,蔡文也和普通网民一样有着同样的愤怒。

  当案件逐步进入审理阶段,特别是接到二审的办案任务后,办案20多年的蔡文迅速让自己从这种朴素的正义感中抽离出来。

  作为2019年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案件之一,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这份压力不仅来自案件本身,更来自社会公众对事实和正义的迫切渴望、来自被害人家属的焦灼期待,整个合议庭都深感责任重大。

  “越是压力大,越是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被外界影响。”蔡文深知穿上法袍、正襟危坐于法庭最高处的法官,唯有保持理性、服从证据、尊重事实和法律,才能把案子办成“铁案”;唯有依法及时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才能让“深埋”16年的沉冤得到昭雪!

  案件进入二审后,蔡文作为主审法官第一时间提讯了被告人杜少平。“他表面上认罪态度很好,多次表示认罪悔罪,但以我多年办案经验看出,他的求生欲望很强,总是将罪责推给同案人,为自己开脱。”

  既要提速,又要保质,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一个都不能少!二审合议庭加班加点将100多宗案卷制作成电子卷宗供辩护人查阅,有效地避免了因阅卷问题拉长办案周期,将办案进度往前赶了一大步。

  2020年1月10日,“操场埋尸案”二审宣判,全案维持原判。10天后,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杜少平被依法执行死刑。

  随着春节前这声正义的枪响,这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画上句号。这声枪响,既是对亲人的告慰,更是对正义和良知、对法律权威的捍卫。

  今年5月,“操场埋尸案”写入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央政法委更是将该案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志性案件。

  娄底尚同军等23人涉黑案,20人参与故意杀人犯罪,犯罪手段残忍,穷凶极恶;常德王猛等40人涉黑案,组织成员为了与其他犯罪组织抢地盘,公开持枪驾车在城区追逐、械斗,致多人死伤,涉案违法犯罪事实100余起,犯罪后果严重,罪行罄竹难书;张家界曾卫华等人涉黑案,采取极其卑劣的手段逼取高利贷,逼得借贷人及其亲友卖房、卖公司,有家不敢回,甚至跳楼自杀,犯罪行为极其恶劣,在当地影响极坏……今年4月,全国扫黑办将上述3案列为第二批挂牌督办案件。

  承担着对下督办任务的蔡文,辗转娄底、常德、张家界三地,督促承办法院依法办理,高效推进。

  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蔡文在家居住的日子不到10天。“他,俨然成了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蔡文的妻子笑着说道。

  经过不懈努力,3案均在审限内一审宣判,法院对涉案被告人均依法处以重刑,其中有4人被判处死刑。

  “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反社会犯罪,危害大于普通刑事犯罪,依法应当严惩,但对于是否构成此罪必须要严格审查。”在湖南高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长达14年的蔡文,办案特别谨慎。“必须依法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

  程波:为扫黑除恶“把脉开方”

  “典型案例挑选要有‘以一当十’的作用,能够给人印象深刻的案例往往具备典型性、指导性,典型案例贵精而不贵多。”

  作为湖南高院扫黑办案件指导组的成员,程波的业务能力有目共睹,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刑事领域深耕20年。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善于发现、提炼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

  2018年初,程波调取近百件已生效的涉恶案件,进行仔细审查,他敏锐地发现曾宪波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就“如何把握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这一难点问题上具有参考价值。

  程波结合案情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炼出审查判断的要点,进行制作案例分析……该案例成功入选仅有七篇案例的《全国扫黑办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手册》。

  2019年,曾宪波案案例作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与程波同年撰写的文烈宏涉黑案案例一并再次编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

  “通过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提炼,再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总结出具有普适性的规律,从而指导我们的刑事审判实践。”程波这样总结自己的工作。

  办公桌上,《扫黑除恶刑事审判司法实务工作手册》《聚众犯罪研究》等20多本专业书籍放得满满当当,程波还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收集最新的法律文件、案例、论文等,整理出28万余字的资料,打印装订了两套,一套放办公室,一套放家里,方便随时学习“充电”。

  撰写指导案例注重专业性和指导性,为办案人员提供帮助,因此准确是第一要义;而面向公众的新闻宣传典型案例则更需要典型性、警示性和可读性。

  “涉黑恶案件通常人数多、事实多,要将长达数百页的裁判文书,缩减成短短几百字又不失案件精髓,是个很需要‘绣花功夫’的精细活。”湖南高院扫黑办主任尹爱平如是评价程波的工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法院举行了12次新闻发布会,他专门研读各类典型案例,根据案件不同特点精心制作出50余件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除此之外,程波还通过台账对100余件各级挂牌督办及重点案件进行跟踪,对案件进行初步分析及时跟进……他总能针对个案中反映的具体问题,某一类案件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或是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方子”“除根子”,推动解决问题和长效机制建设。

  今年3月,程波查阅台账后发现“7·24”系列案久久未开庭,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得知是疫情防控期间开庭受限所致。为确保“六清行动”落实到位,他深入实地调研,督导岳阳法院对此案的开庭和疫情防控制订了翔实的方案,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此案的顺利开庭、审结,为全省法院疫情防控下的庭审常态化起到了示范性作用。

  “将疫情防控风险降到零”“明确提押、开庭各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程波在总结“7·24”系列案疫情防控期间庭审经验做法后,起草了《关于黑恶犯罪案件提押被告人开庭的通知》,有效推进了全省法院“案件清结”工作。

  李买生:“打伞破网”的行家里手

  “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

  2008年,李买生从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后即到湖南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并如愿成长为一名刑事法官,这是他学习法律的终极职业理想。作为湖南首批员额法官,他也是湖南高院刑事专业法官会议人选库人员。

  李买生有着丰富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经验,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他参与审理了单大勇、周符波、欧阳旭等多起全国扫黑办督导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案件。

  以尚同军、吴先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花垣县近20年,称霸一方,身负5条命案,重伤4人,涉及21项罪名、64起刑事案件。随着案件浮出水面,背后的“保护伞”——湘西自治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旭等国家公职人员被连根拔起。

  接到案件后,作为主审法官的李买生马上到省看守所提讯欧阳旭,详细了解了他的上诉理由、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看法,迅速联系他的辩护人,认真倾听辩护意见。

  “见到欧阳旭的第一面,他在讲述过程中流下了忏悔的眼泪。”李买生回忆道,“其后我与他的辩护人沟通了两次,在证据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他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进行了认真研究。”尽管欧阳旭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仍然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法院从宽处理。

  今年9月,欧阳旭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因为他是尚同军、吴先耀案的‘保护伞’,对尚同军黑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起了重要作用。也是在其包庇下,吴先耀被暂予监外执行,又实施了大量的违法犯罪,社会危害性非常大,不宜从轻处罚。”该案最终维持了原判。

  2019年惊动全国扫黑办的文烈宏涉黑大案,文烈宏向时任长沙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单大勇多次行贿。作为单大勇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二审主审法官,李买生在提讯的3个多小时里,仔细、耐心地倾听单大勇对一审认定的事实、量刑等各方面的意见。

  “我参与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比较多,其中很多被告人曾任厅级以上领导。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摆正自己的姿态、位置,我们的职责是查明事实和证据。尽管他是被告人,也要保障他的诉讼权利,认真耐心倾听他对案件的观点看法。”不问被告人曾经职务高低,也不以居高临下姿态,李买生用平和的心态倾听每一名被告人的意见。

  “我一直在思考,如何规范尺度建立指引,从而进一步规范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办理,推动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伞网清除’长效机制。”李买生对全省“保护伞”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收集了各中院反映的在审理“保护伞”案件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后,把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思考写进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里。

  2020年1至9月,李买生是湖南高院三个刑事审判庭中收、结案数最多的法官。今年,是李买生在法院工作的第12年,12年来,他审结了千余件刑事案件,两次荣获三等功,两次荣获二等功。荣誉前面,李买生不骄不躁,“法官对我来说不只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使命,是我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我永远充满敬畏之心。”

  许又德:专项斗争的好“参谋”

  “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1篇全国扫黑办专报、1则全国扫黑除恶指导案例、7篇最高人民法院专报,8篇省级专刊,累计1000余小时的加班时间,上万公里的调研督导里程,近百万字的各类文稿……平凡的数据记录下的是许又德汗水浸润的足迹。

  许又德出身农家,“土地不骗人,老老实实干才有收成”,农民的智慧深入骨髓。打开许又德的书柜,专项斗争的资料塞得满满当当,很多文件资料都被翻得泛黄、卷边。

  “他第一时间学习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和省高院党组关于专项斗争的文件、会议精神,反复钻研,对上级部署做到心中有数。”尹爱平这么说道。

  “年初统筹专项斗争和疫情防控”“第二、三季度开展‘六清’行动”“第四季度重点建设长效机制”……对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许又德都如数家珍。

  建立“随有随报、随用随得”专项信息台账,定期情况通报、点名到基层法院,实行黑恶犯罪案件院庭长带头办案、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层层把关机制,将线索摸排和司法建议研提纳入合议庭合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必备环节,湖南法院多项行之有效的举措背后都有他的建言献策。

  “对标上级的决策,发现台账中存在的问题,补齐漏洞、短板。”在许又德搭建了坚实的数据、台账等基础性平台后,院扫黑办及时、全面掌握全省法院专项斗争态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省法院工作部署和机制制定。

  针对部分黑恶犯罪案件审理时限过长的问题,他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效率的指导意见》,将快审快结要求制度化并建立了一整套的督促、督办机制……在专项斗争中,许又德俨然成了一名“参谋”。

  “为总结我省法院‘六清’行动经验,他全面收集‘六清’行动以来省高院部署安排,各地报送的工作动态,逐案摘录大要案件批示、进展,系统集成我省法院大要案攻坚、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的经验做法。”尹爱平说,“为撰写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案件统计分析,他逐案研读全部裁判文书,逐项统计案件类型、罪名分布、量刑情况等关键指标,认真分析案件特点,深入查找管控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建议。”

  “文字工作是个良心活。”许又德经常对综合组的同志说。

  感受过周末30多摄氏度高温的闭关打磨,见过凌晨3点的回家路,领教过在办公室睡觉的蚊虫叮咬,也体会过工作得到认可的喜悦……对许又德来说,加班加点已成常态。每次走过办公室门口,都可以听到清脆明快的键盘敲击声音,抑或看到伏案的身影。

  “我马上就到!”这是许又德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往返省扫黑办近200次,信息台账报送无一差错,文件资料流转无一延误。

  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前,妻子在邵阳临产,许又德加班加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请假到医院陪护。接到临时通知的紧急工作任务时,他对刚刚剖腹产尚未出院的妻子说:“我去去就回。”当天就回到了工作岗位。然而,一直等到一个月后督导结束,许又德才满怀歉意地回到妻儿身边。工作上,他言出必行,对家人,却失言太多。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0-11/16/content_173808.htm?div=0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6105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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