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特邀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公安分局、朝阳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赫山区检察院相关同志就“黑财清底”及其它涉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召开联席会议。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益主持会议,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检法各单位就“黑财清底”及其它涉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坦诚地交换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中,法院和公安机关要加强联动,建立起长效机制。法院执行部门可在案件侦查、审判过程中提前介入,指导其他办案部门查明涉案财产。要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先进技术手段,对涉案财产迅速、准确定位,减少后续执行难度,提高执行到位率。此外,针对近年来该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刑事案件多发的趋势,要建立对此类案件的互相通报机制,强化对涉案资金的来源、去向、用途和流转的调查,对违法所得和涉案财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罗益最后表示,涉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尤其是“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十分必要、刻不容缓。对涉黑涉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案件的财产刑执行,必须穷尽手段,应追尽追,以切实打击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线办案机关,要不断巩固和扩大“打财断血”成效,确保完成“黑财清底”工作任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为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标治本的总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对涉财产刑案件已执行到位金额883812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