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结合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宣传月”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丽江中院与市环保局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集中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毒品的防范、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出台的民法典知识,助力企业“健康”复工复产。
6月24日上午,丽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李云率法官干警一行6人,来到丽江市水务集团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展法治宣传。
活动以召开宣传活动座谈会、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参观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方式进行。来自古城区、玉龙县城区重点工业企业、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环保设施及垃圾处理场、古城区范围规模以上餐饮业代表参加活动。
座谈会上,李云专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向企业代表介绍了近年来丽江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呼吁大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丽江。
法官干警们向企业代表们赠送了丽江中院精心编印的《丽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科学防护,战“疫”必胜》《防范新型毒品》《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宣传资料,讲解了与绿色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呼吁大家认真学法、守法,在生产生活中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和新型毒品,营造依法生产经营、文明健康生活、爱护生态环境的社会风尚。以案释法、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让企业代表们耳目一新。
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参观环节,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大家先后参观了污水处理厂从进水到出水的整个处理工艺流程。当看到原来那么脏的水经过系列程序处理后变成一汪清水,现场的参观者都在纷纷感叹“太奇妙了”的同时,也深深激发了内心的环保意识“以后要少用些洗发水和洗衣液”“真的不能乱排放污水”……
此次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增强了企业环保意识、毒品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大家关注、参与和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建设绿色无毒丽江传播了绿色文明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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