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第四、第五、第八法庭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对三起案件同时进行远程开庭,开启互联网庭审新模式。当事人及代理人分别在各自家中或单位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系统参与庭审。为应对疫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云南移动微法院》、《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执行。做到不出家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及律师参与诉讼,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维护诉讼参与人及法院干警的安全、健康。
一大早,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就戴着口罩来到法庭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云南高院审管办和司法技术处对此次远程视频开庭进行协调及技术保障。
上午9点正,法官们准时开启互联网庭审系统,随着法槌响起,云南高院第四、第五、第八法庭分别在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一起著作权侵权知识产权案件及一起合同纠纷民事案件。三起案件的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分别在深圳、上海、重庆、昆明及元谋县等不同城市通过网上庭审系统参与诉讼。
庭审中,依托在线视频法官与当事人进行了实时对话,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开展法庭调查工作并通过互联网庭审证据展示系统使相关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依法完成举证、质证……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通过在线平台端口即时查看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10点30分庭审结束后,庭审后位于深圳的上诉人表示,通过视频开庭这样的“隔空”开庭方式,为代理人节省了差旅费和时间,非常赞同人民法院在疫情时期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案件。位于元谋的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则表示,感谢法院在疫情防控当前,采取了远程开庭这种高效、便捷的庭审方式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云南高院行政庭庭长杜瑞芳表示,将从本次庭审中总结经验,完善相应举措,更好地完成疫情时期的庭审工作,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必要便利,保障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的诉讼权益。
图:新闻办赵赢
文:新闻办谭华行政庭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