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在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后,立即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仅仅五天时间点击量就突破3.5万。
自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最高法院、云南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安排,对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要求全省法院要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种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快速反应,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诉讼服务。云南省高院于2020年1月26日及时向全省三级法院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三级法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做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防疫宣传,掌握人员动向,抓好卫生防疫,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舆论引导。要求全省法院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阅卷、电子证据交换、视频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等工作。对已排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分布等具体情况,可依法调整开庭时间和开庭方式,并尽事前通知义务。
根据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专题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1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云南移动微法院》、《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电子诉讼平台》在不出家门的情况下就能安全、便捷、高效地主张自己的诉讼权利。在《提示》中,云南高院进一步细化案件审理和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并对网上操作方式步骤进行了详细的演示及指导。
建立疫情防控小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2020年1月31日,云南高院印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要求高院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本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分设综合保障组、疫情防控组、信访安保组、审判管理组、宣传教育组、督查检查组等负责统筹组织全院疫情防控工作。云南高院党组要求高院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担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决落实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要求。
本院机关认真做好疫情排查及防控工作,机关各部门每天定时向警务指挥中心报告本部门本部门外出人员返回情况,在昆人员情况。各部门干警就2020年1月17日以来是否有外出及外出时间地点、外出居住情况、返昆时间及外出乘坐交通工具情况;外出期间是否与亲密接触医学观察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接触情况;是否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等疫区居留史人员情况;本人目前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我排查并形成每日按时呈报制度,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正常工作秩序,云南高院组建由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组成的志愿者,各部门干警积极响应,纷纷报名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2月3日,节后上班第一天,为保障全院干警有一个安全的办公环境,云南高院对所有进入院内车辆及办公场地进行消毒,并对干警发放一次性口罩,要求进出人员一律配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试,形成全员防控的积极态势。全院干警一致表示,坚决落实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闻办: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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