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和法院体谅农民疾苦,为我追回土地租金和房屋过渡费一万六千元”。近日,安居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良权在玉丰镇伙同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回访时,村民邓某激动地说。
拖欠土地租金,村民将公司告上法庭
2019年,安居区法院受理了原告邓某等诉遂宁市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案件涉及玉丰镇4个村的412户农户,涉案土地3000余亩。这些农户与被告公司于2005年9月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约定原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被告从事园林基地、农家乐等项目,并约定了租金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事项。之后,被告公司按约支付了农户2005年至2016年的土地租金,但自2017年起,被告公司一直拖欠农户租金。出租土地农户多次向被告公司催收未果,故向安居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高效结案, 切实保障农户权益
安居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指派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良权加快办理,李良权立即对现场进行查看、走访村民。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李良权多次组织农户代表与被告公司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支付土地租金达成协议,由被告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前支付拖欠邓某等农户的土地租金。
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采取冻结措施促兑现
协议生效后,被告公司仍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安居法院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公司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并督促其协助履行。第三人按照安居法院的协助执行法律文件,将冻结资金转到玉丰镇镇政府,由政府转发给村民。2020年春节前夕,该案的412户农户均收到被拖欠的土地租金,踏踏实实过了一个新年,该案得以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