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渝北区人民法院洛碛法庭审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12岁花样少年不幸在长江溺亡,法槌在江畔的洛碛广场敲响。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民法典》新规定的“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问题,考虑到以上因素,肖锋法官在与当事人沟通后,决定在当地广场开展巡回审理,并以案释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为确保庭审现场秩序井然,以案释法达到较好效果,开庭前一日,肖锋法官一行人和洛碛镇政府、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协商布置庭审现场,安排执庭警力,并组织人大代表、学生代表、媒体代表及群众代表300余名到场旁听庭审。
9点30分,庭审准时开始。2020年5月,9名中学生在长江边戏水玩耍,一名少年不幸溺水身亡。死者父母将另外8名学生及其父母、学校和水利部门等20余名被告告上法庭。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充分的法庭辩论等。因被告人数众多,虽然庭前承办法官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整个庭审仍旧持续了4个多小时,一直到下午14点。因该案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承办法官肖锋结合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对现场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从未成年人监护、“自甘风险”规定、中小学校管理职责等角度进行了生动的讲解。虽然早已过饭点,但旁听群众并未离开,津津有味地听着,并对法官这种生动的以案释法颇为赞许。
释法完毕后,媒体记者对肖锋法官进行了采访。肖锋法官表示,民法典的颁行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也是新时代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举措,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价值遵循。该案件无疑是一个悲剧,一方面反映出学生在平时的游乐活动中缺乏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也说明家长对孩子的监护管理不到位。通过这次巡回审理及以案释法,既可以有效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也可以敦促父母承担起自己的监护责任,履行好监护义务,还可以通过老百姓身边的案例,更好的对《民法典》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