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4月8日下午,河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院、人民调解员、保险公司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对涉案机动车的车辆停运损失纠纷首次调解成功,创造了该项赔偿诉前调解成功先例。
该案申请人王某系网约车营运人员,因被申请人丁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道路交口时未保证行驶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被申请人丁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王某主张要求赔偿其受损车辆停运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的努力,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这是自2月25日河西法院诉前联合调解中心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确立在固定工作日集中办理该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以来,调解成功的首起涉及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纠纷。此前,保险公司在诉前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均不支持调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展现了河西法院在主动敦促企业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促进涉及营运车辆损失调解方面协议达成的良好作用,对该院诉前调解开拓性工作具有示范意义。今后,河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促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