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云阳县凤鸣镇,18摄氏度,雨,虽然已过春分,但连续几天的连绵细雨还是让人感觉春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明显不是一个适合出门的天气。
临近中午,有的同事建议:“今天的雨太大,路烂石多不好走,现在去堰坪的话可能要傍晚七点才能回来,能否更改下排期?”庭长李文林马上否决了这个提议:“已经给当事人说好了,不能随便改时间,他们等着这笔钱买社保,早点解决早点好,马上开完庭就走。”一句话让所有同行的人都各自回到办公室做准备工作。
卢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一直生活在云阳县堰坪镇某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生育卢某1、卢某2、卢某3、卢某4、卢某5等五名子女,现5名子女也均已成家立业。2011年6月17日卢某去世,卢某2、卢某3、卢某4、卢某5均外出务工以谋生计,卢某1一边在家务农,一边在家照顾年迈的母亲,一家人虽然聚少离多,但也算其乐融融。
2021年2月6日,村委的一个电话打破了一家人宁静的生活,原来由于国家的复垦政策,卢某与妻子李某之前居住的房屋被纳入国家复垦的范围,因此发放的复垦款为74299.48元。但由于卢某已经去世,复垦款变成了在云阳无法取出的存款。
2021年3月29日,卢某1只身一人来到法庭声称要将父亲的复垦款判令由自己继承,理由是其余四个姐妹均外出务工,多年来一直是自己在照顾母亲,理应由自己继承该笔遗产,自己的母亲李某已82岁高龄且患有心脏病,无法乘车。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庭长李文林随即决定将该案委派驻庭调解室调解,这样既可以免交诉讼费,也可以避免昔日的亲人对薄公堂,但卢某1坚决不同意进行调解,其声称家人及村委已调解多次,但都由于其他人在外地或是矛盾较大而草草收场,且村里现在在为房屋复垦的农户购买养老保险,自己及母亲也希望将该笔复垦款用来购买养老保险以安享晚年。
为了尽快解决卢某及母亲李某的后顾之忧,工作人员为卢某代写了起诉状并依职权调取了死者卢某在银行的复垦款存单,承办人李文林也在努力与其余的四被告积极联系,告知诉讼权利,李文林告诉四被告该案将到堰坪进行巡回审理,希望四被告均到场参与,以便一次性解决家庭矛盾。四被告均声称父亲的复垦款应该由5名子女和母亲平均分割,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自己愿意放弃继承,所有的复垦款用来给母亲养老,不应该由卢某1一人继承,巡回审理当天,自己会委托母亲全权处理。
3月31日下午13:30一直到17:30,巡回审理一直在调解、联系四被告、传达四被告意见、联系原告及被告李某四个程序之间来回转换,直到卢某1说出自己会将该笔遗产用来为母亲购买养老保险时,电话那头的四被告才停止了争论。
最后,承办人李文林趁热打铁,说道:“这笔遗产就由你来继承,然后为母亲购买养老保险,顺便解决母亲的赡养问题”。原、被告双方看到这两全其美的办法才同意了调解方案。
4月6日晚,工作人员联系了卢某,其表示复垦款已顺利取出,目前购买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也已上交村委,一家人也未再次发生纠纷。至此,一家人的矛盾在3天内得到了化解。
云阳法院第二人民法庭作为民生示范法庭,将持续以“快立案”为抓手,以“诉为民”为着力点,为辖区群众带去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