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辽宁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专题研究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围绕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明确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满足人民需要、彰显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发展的辽宁路径。
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情况汇报,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前期实地调研情况逐一发言,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谋辽宁法院人民法庭发展良策。
郑青指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人民法庭是法院最基层机构,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第一线,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厚植党的基层执政基础的重要作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同时,多数人民法庭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力量薄弱、困难较多,但人民法庭又是司法实践经验最丰富的地方。当前,各地基层法院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向专业化法庭转型和辽宁的“枫桥经验”,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省法院、中级法院要认真总结人民法庭发展经验,加强对下指导,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上新台阶。
郑青强调,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省法院党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落实强基导向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议事日程,省法院基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顶层设计、抓好统筹谋划,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压实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省法院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认真学习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建设标准,真正掌握下一步工作目标、发展方向、职能定位。
郑青要求,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调研重点,围绕人民法庭布局、职能定位、专业化转型,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情况和人民法庭自身建设等内容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一手”资料,帮助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解决困难;沉下身子,院领导蹲点调研每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天;加强对下指导,从问题中找到发展思路、找出解决办法;帮助解决困难,督促中级、基层法院靠前指挥,确保“薄弱摘帽”,整体工作有较大提升。
据了解,辽宁高院近日出台《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明确省法院班子成员和协管领导与基础较为薄弱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建立定向联系。在此基础上,辽宁高院确定了蹲点调研、联络员对接、清单管理、跟踪问效、合力推进、对口帮扶、成果转化和考评等8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联系点机制,确保人民法庭建设等基层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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