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北碚区公安分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家酒店经营者在接待一成年人和一未成年人入住时,未严格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目前已责令其停止经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酒店是重庆5家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被查处的旅馆经营单位之一。据悉,“五必须”是在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为防范旅馆内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安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明确要求。
按照要求,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当做到“五必须”。
为落实好旅馆业“五必须”要求,全市公安治安部门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能,统一制作 “五必须”海报、提示牌等宣传产品,发布“五必须”内容提示,通过线上网络宣传和线下社区宣传相结合的形式,积极扩大未成年入住须知的社会知晓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地治安部门组织开展《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专题培训,确保旅馆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熟悉“五必须”内容,熟练操作流程。逐一与旅馆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签订《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市共制作提示标牌1.8万余份,张贴海报2.2万余份,共签订承诺书1.9万余份,实现全市旅馆业、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宣传全覆盖,最大限度防止经营单位在不查验、不登记、不报告的情况下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发生。
同时,公安机关将住宿经营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持续加强对旅馆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发现旅馆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处罚款等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相关单位和单位主管人员,从重处罚。同时建立“一案一倒查”制度,对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逐案进行倒查,依法从严查处,并通报典型案件,形成警示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旅馆业经营单位1.6万余次,发现5家旅馆经营单位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已责令整改1家,停业整顿并处罚款4家。目前专项检查仍在持续进行中。此外,公安机关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江津区公安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商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预防旅馆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发生;璧山区公安局策动区宣传部召开全区旅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对旅馆业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进行再强调;开州区、城口县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在中小学校园集中开展针对性入校宣传,提升学生自防能力;万盛区公安局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进万家”活动为载体,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法制宣讲,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警方提醒旅馆业经营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在旅馆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点,遇到以下可疑情况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旅馆经营者发现违法犯罪嫌疑的,除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外,还要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在能力范围内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下一篇:党史百年天天读 · 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