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依法行政 > 重庆警方严格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重庆警方严格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近日,重庆市北碚区公安分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家酒店经营者在接待一成年人和一未成年人入住时,未严格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目前已责令其停止经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酒店是重庆5家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被查处的旅馆经营单位之一。据悉,“五必须”是在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为防范旅馆内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安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明确要求。

  按照要求,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当做到“五必须”。

  为落实好旅馆业“五必须”要求,全市公安治安部门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能,统一制作 “五必须”海报、提示牌等宣传产品,发布“五必须”内容提示,通过线上网络宣传和线下社区宣传相结合的形式,积极扩大未成年入住须知的社会知晓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地治安部门组织开展《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专题培训,确保旅馆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熟悉“五必须”内容,熟练操作流程。逐一与旅馆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签订《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市共制作提示标牌1.8万余份,张贴海报2.2万余份,共签订承诺书1.9万余份,实现全市旅馆业、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宣传全覆盖,最大限度防止经营单位在不查验、不登记、不报告的情况下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发生。

  同时,公安机关将住宿经营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持续加强对旅馆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发现旅馆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处罚款等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相关单位和单位主管人员,从重处罚。同时建立“一案一倒查”制度,对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逐案进行倒查,依法从严查处,并通报典型案件,形成警示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旅馆业经营单位1.6万余次,发现5家旅馆经营单位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已责令整改1家,停业整顿并处罚款4家。目前专项检查仍在持续进行中。此外,公安机关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江津区公安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商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预防旅馆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发生;璧山区公安局策动区宣传部召开全区旅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对旅馆业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进行再强调;开州区、城口县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在中小学校园集中开展针对性入校宣传,提升学生自防能力;万盛区公安局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进万家”活动为载体,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法制宣讲,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警方提醒旅馆业经营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在旅馆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点,遇到以下可疑情况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旅馆经营者发现违法犯罪嫌疑的,除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外,还要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在能力范围内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原文链接:http://gaj.cq.gov.cn/zslm_245/zagl/zadt/202107/t20210713_9470492.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