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简报
(司法改革专刊第11期)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16日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总结推广我省法院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繁简分流、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等改革经验,本期专刊推出娄底市中院,长沙市望城区法院,雨花区法院,平江县法院,长沙县法院的司法改革典型做法,供各地法院参考借鉴。
娄底法院:聚焦“三端”集约“全程”
全力打造“一站式”司法服务新高地
2019年以来,娄底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矛盾化解“前中末”三个端口,整合社会资源,综合施策,实现诉讼减量增效提质。2020年,娄底两级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7.55%,下降幅度居全省第二,娄底中院同比下降28.95%,下降幅度居全省第二。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分值排名一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前端致力预防,顶层规划推动“源头治理”新发展。一是主动融入。主动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将多元解纷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娄底市委政法委印发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文件,牵头成立矛盾纠纷综合化解中心,检察、公安、司法、财政等26家单位参与;推动各级党委将万人成诉率纳入平安建设,法院按月进行“无讼乡村(社区)”考核。二是力量下沉。依托34个人民法庭在矛盾多发街道、乡镇挂牌成立72个诉源治理工作站,依托全市1838个村级警务室及县乡村三级246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农村设立法官联系点和巡回审理点,创新“屋场会”“上梅红”解纷模式,指导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普法送法活动。三是预防在先。及时发现、总结、梳理社会矛盾风险点,提出司法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娄底市娄星区地下商业街1100余家商户联名要求减免租金,娄底中院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出具法律适用建议,协助及时化解纠纷,避免出现集体诉讼,受到党委政府高度肯定。
中端聚合多元,外向对接构建“分调裁审”新格局。一是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全市法院共邀请28个调解组织、94名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与妇联、人民银行等17家单位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文件,设立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代表委员调解及家事、金融等类型化专业调解工作室24个。二是探索推进先行调解。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家庭、相邻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小额债务等类型案件,在依法自愿前提下采取委派调解方式。调解不成,由调解组织或调解员书面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有争议的事实,供法庭在后续诉讼中进行参考;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可通过诉调对接平台,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2020以来,调解案件数同比上升31.4%;司法确认案件数同比上升36.9%。三是加大简案快审力度。实行繁简分流,组建专门速裁团队,创新开展类案连审、要素式审判。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办结速裁案件20333件,平均结案周期18.93天。娄底中院繁简分流改革获评娄底市十佳改革案例,被湖南省委《改革简报》推介,并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末端立足本职,内部挖潜开创“诉讼服务”新局面。一是推行“简约诉服”。为确保多元调解、诉讼服务和简案速裁一站办理,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均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提档升级,全面整合各项功能,把直接面向群众的事务全部推向前台,确保“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20万人次,接听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0万余个。二是推广“智慧诉服”。充分运用网络平台与科技手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积极探索和推广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服务。2019年以来,共实施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4200余件,开展在线音视频调解3800次,组织网上开庭1261次,利用统一送达平台开展送达330199次。三是拓展“阳光诉服”。充分利用四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19年以来,共公开审判流程信息57585条,公开裁判文书125703份,庭审直播18887场,裁判文书上网率100%,新收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100%,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100%,司法公开指标处于全省前列。
望城区法院:探索诉源治理可视化管理模式
智慧司法驱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借助智慧法院系统,自主研发诉源治理可视化管理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纠纷的分布区域和种类特点,运用科技创新,精准施策,构建纵横交错的可视化网络管理模式,诉源治理成效显著。2020年,诉讼案件较同期减少1858件,诉前调解成功1766件,成功率同比增长68.33%。
多方发力--构建纠纷识别网络。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决议》。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把“万人成讼率”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考核体系,分析诉源治理工作成效,调动资源协助促进(村)社区更好地化解纠纷矛盾。二是绘制区块案件数量热力图。根据辖区150个(村)社区的人口密度、区域面积及案件数量等大数据情况,绘制望城区域案件分布可视化热力图,为法官包村包社区及时研判预警就地化解纠纷提供有效、可靠和一目了然的依据。三是明确案件属地信息。法院在案件受理伊始,于现有数字法院系统预留字段信息(“立案备注信息”)中同步录入街镇、村社区信息,同时参照民商事案件地域管辖原则明晰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属地信息。
科技赋能--建立纠纷预警机制。一是合理划分矛盾风险等级。基于数字法院系统往年收结案数据及诉前调解数据,通过热力图、曲线图等方式直观地呈现(村)社区的案件数量与类型、案由分布、纠纷态势、调解方式等,将(村)社区矛盾的激烈程度分为“严重”“较严重”“正常”“一般”四个安全风险管控等级,实现“因案制宜”,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矛盾采取不同解决方案。二是搭建矛盾纠纷感知渠道。2020年辖区16个街镇整合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资源挂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法院52名员额法官主动与街镇、(村)社区建立专用工作联络群,与150个村(社区)治调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联系。通过可视化网络管理平台,纠纷一旦被系统所感知,将立即实时被反应显示在热力图中,通过地图精准定位,治调工作人员能得到提示,及时掌握情况,迅速上门进行矛盾登记,初步了解相应情况,实现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指引,提高矛盾解决的针对性与高效性。三是发挥算法优势制定矛盾化解方案。通过建立全覆盖的矛盾识别系统,当可视化网络管理系统感知到具体矛盾,治调工作人员通过在平台上输入矛盾的具体情况,系统将归集分析并通过大数据研判,提前制定出相应的纠纷解决方案以供参考,发挥人工智能在纠纷具体解决中的强大作用。
精准施策--实现纠纷多元化解。一是重点攻坚提升纠纷化解质效。综合运用大数据实时分析,动态研判全区重点矛盾纠纷,分类出台统一裁判标准和调解指导意见,努力提升调解质效。近年望城区法院收案最多、增速最快的民商事案件,当属涉房地产纠纷。如双盈地产公司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因逾期交房、交证等引发纠纷,法官深入楼盘社区释法析理明责任,促使双方诉前达成和解达920余件,有效缓和了群体性社会矛盾。二是分级分层协同推进。利用热点图、玫瑰图等可视化分析系统动态跟踪案件分布和变化情况,合理调度基层社会力量,员额法官积极主动与矛盾严重、较严重(村)社区的住建局、金融保险行业、征拆办、交警、民政局等部门诉调对接,开展以案释法、专业法律知识讲座等,依法引导村民自治。三是全面监管纠纷解决流程。通过建立诉源治理可视化管理模式,对矛盾识别到纠纷化解再到化解实际质效上进行细化分割,能够有效地建立一套运转规范、行为透明、公正高效的管理监督体系,从而形成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监管流程。
雨花区法院:聚焦“三结合”
推动“多元解纷、精准分流、难案专办”改革成效明显
近年来,雨花区法院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践行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道路上,注重内外兼顾、前后衔接、上下联动,逐步形成“多元解纷”“精准分流”“难案专办”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诉讼服务体系新格局,推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系统集成、落地见效。
内外兼顾,协同各方推动诉前纠纷实质化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协调下,与司法局、公安局、乡镇(街道)政府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多元化、专业化、贴心化,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稳控在基层。一是设立“13+X”一站式工作站,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在全区13个街镇和重点地区挂牌设立16个“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站,对内对接法院诉调中心,对外联动多元解纷存量资源,工作站全年联系社区(村组)68次,开展指导调解170次,参与当地纠纷化解1248件,委派调解案件1607件,音视频调解1246件,司法确认51件,法治宣传24次。二是发挥多元共治合力,促进纠纷精准化解。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业法官团队,对进入工作站的矛盾纠纷采用诉调对接管理系统逐案登记,形成纠纷调解信息档案。工作站精准对接法院商事、交通事故、物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以及人民调解员、公证调解、专职律师调解工作室等专业调解组织和52名特邀调解员,有效凝聚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商事调解中心全年受理案件892件,调解成功503件,涉及金额4320万元,调解成功率56.4%。三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纠纷高效化解。将信息化作为多元解纷改革的“重要一翼”,通过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网络平台和信息化手段,推广开展以“多元化、非接触式、网络在线互动”为主要特点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帮助群众实现网上调解。
前后衔接,建立“分调裁审”对接机制实现繁简案精准分流。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分流、调解、送达、速裁”一体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运行机制,实现立案环节难易分类、审理环节繁简分流,审判工作大幅提速。一是专人负责繁简案甄别,实现繁简案分流精准通畅。在立案环节,即采取由专人负责完成简易案件的甄别标识,并对纠纷逐案登记、分流处理,引导大量简案纠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增强调解的公信力;对调解不成的简易案件,当天移送速裁中心立案排期,推动简案快调速审,实现诉前调解与速裁程序的无缝对接。二是组建科学化团队,实现人员和案件快慢分道。根据民事、刑事案件类型将审判团队分为简案(速裁)审判团队和繁案(专业)团队。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2的标准,配齐配强7个民商事速裁团队,1个刑事速裁团队。2020年,民事速裁中心结案6941件,法官人均结案991件,用全院10%的员额法官办结了全院约50%的民事案件,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18.47天。刑事速裁团队结案454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约40%,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资源利用率。三是积极优化资源配置,专业化审判团队带动质效提升。在保留机构改革后审判庭室建制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该院收案的类型、疑难、发改等情况,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和专业领域,组建交通事故、破产、环境资源、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等8个由员额法官命名的专业法官工作室,承办相应类型案件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负责审判指导和裁判规则的总结。专业法官工作室定期召开案例分析研讨会,对各审判团队提交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审管办收集的发改案件开展讨论,形成统一的适用法律标准,实现类型化案件裁判尺度全院统一,审判质效大幅提升。交通事故审判团队全年审结案件562件,上诉案件发改率1.27%,较全院发改率低近1个百分点。
上下联动,主动担当落实院、庭长难案专办。充分发挥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与监督作用,通过以党建引领、构建精细化办案规则、建立示范化办案方式等,形成了院庭长直接审理难案的常态化机制。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院庭长发挥办案示范作用。注重党建引领,结合院庭长分管范围、专业特长,确定参与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先锋模范作用。如将院庭长监督“四类案件”转变为院庭长直接参与审理“四类案件”,形成疑难、敏感案件的处理“样板”,有效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长沙市涉黑第一案——被告人梁伦杰等5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受到了长沙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在“蓝天保卫战”中,院长、副院长、主要业务庭负责人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三年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84件,解决了部分法官不愿办、办不好环境资源类案件的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科学厘定院庭长办案数量及类型。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数量及标准,建立院庭长办案范围清单。院长、副院长、专职委员、庭长办案数分别不得少于繁案员额法官办案数的5%、30%、30%、60%;将再审案件、再审发回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确定由院领导承办,2020年,院领导新收案件648件,办结653件,结收比100.77%。三是强化机制保障,有效激发院庭长办难案动力。确定“通报+考评”机制,院庭长所承办案件数量、质量与其他员额法官同样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审管办定期统计院庭长主审案件收结案情况,每月、每季度召开审判执行态势分析会,并在内部工作群进行通报。建立科学办案保障机制,制定院庭长、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职责清单,细化院庭长审判职责,分类厘清各类人员权责界限,减轻院庭长非审判事务管理工作;如坚持办案优先原则,明确院庭长因办案与行政事务、会议冲突时,优先保障办案;推行精简会议文件、简化工作流程等配套性举措,适当减轻庭长事务性工作负担,腾出时间集中力量办案。
平江县法院:全面推行“门诊式”分流“专业化”审理
努力打造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升级版
近年来,平江县法院全面推行“门诊式”分流、“专业化”审理,建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判模式,在实现分工细化、资源优化、权责强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2020年共受理案件8067件,分流出简案4024件,繁案917件,共审结7894件,一审发改率1.14%,信访案件下降30.61%,呈现出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司法绩效稳步上升和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率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人员分工细化,突出专业化办理。一是建立专业诉源治理团队。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与司法行政部门、乡镇综治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建立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建立石牛寨旅游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家事纠纷、商事纠纷等7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安排4名员额法官、6名法官助理、4名专职律师和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参与诉前调解。洪家塅诉源治理工作站自建立以来,317起纠纷无一进入诉讼程序。二是建立专业速裁团队。以家事类、商事类、侵权类、基层法庭简易案件作为划分范围,整合力量,在诉讼服务中心按照1:1:1的比例组建4个速裁团队,开展诉前调解和简案速裁,其中一团队审理家事类案件,二团队审理商事类案件,三团队审理侵权类案件,四团队审理基层法庭简易案件。2020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499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56.46%,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比其它民商事案件缩短13天。三是建立专业繁案团队。组建家事审判、金融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等9个专业化审判团队,重点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确保案件分类、团队专业、业务精通,全年共审理疑难复杂案件523件,新类型案件17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5.02%。
资源配置优化,突出精准化分流。一是从案件源头上实行“一站式”受理,推进立案环节精准识别。选派在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审判部门工作过的员额法官到立案庭,专门从事案件的繁简识别和分流工作。分别对刑事、民事、商事、执行及疑难复杂案件从案由、案情等标准进行精准识别、筛选分流,实现全院案件在立案阶段100%精准甄别出简案、繁案、类案,为实行“门诊式”分流作准备,确保“繁简分离、轻重分类、快慢分道”。二是从案件繁简上实行“门诊式”分流,推进专业团队类型化审理。立案庭在甄别后对案件进行分流,将标注为“快审”的简单案件分流至4个速裁团队办理;将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设工程、买卖合同等较为复杂的案件分流至9个专业审判团队审理,56.46%的民商事案件作为简案经过“门诊式”速裁、调解方式解决,一般在30日内结案,当庭宣判率达64.1%。实行“门诊式”分流的同时,注重将其他相关类型案件搭配审理,即将与婚姻家庭相关的继承、抚养、赡养、相邻纠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等纳入家事案件类别审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雇员受害赔偿、一般损害赔偿等纳入侵权纠纷案件类别审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纳入商事类案件审理。三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挂号式”分流,直接分流给院庭长团队审理。院庭长是法院的资深法官,对于重大、疑难、敏感以及发回重审等案件,立案庭会同审管办根据院庭长的办案能力、业务素质、专业特长等实际,直接分流给院庭长审判团队审理,保证了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质量。2020年,院庭长承办案件5125件,其中参与审理重大影响和群体性案件60余件,全年发回重审11件,发回重审率仅为0.23%。
审判权责强化,突出类型化管理。一是强化类型化审理,力求裁判尺度统一。制定权责清单,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法官助理等审判人员的权责,建立类型化案件审判责任制,确保同类型或其他相关性案件交由同一专业化团队审理。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建立了刑事、商事、家事、侵权类等四个专业法官委员会,四个专委会分别由四位分管副院长任主任,对全院类型化案件进行统一指导,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细则》,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家会诊”,重点研讨疑难复杂案件适用法律标准,确保类型化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二是强化类型化监督,力求法律适用准确。建立“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新型办案机制,遵循“分层递进、由简至繁”的工作理念,通过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有效解决审判组织内部、不同审判团队以及院庭长与审判组织之间的分歧。落实员额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审管办对类型化案件审理和质量实行季度评查、定期通报讲评、诫勉约谈。2020年,共抽取283件类型化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召开质量讲评会4次,约谈15人次。加强类型化案件调研和指导,及时收集、分析、总结类型化审判存在的问题,三年共完成专题调研报告、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8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上获奖。三是强化类型化考核,力求结果运用科学。改变以往以办案数量为重点的考核做法,引入类型化案件质效综合考评体系。将法官审理类型化案件情况分项细化,设定案件数量、案件质量、复杂程度三个核心指标,结合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量化打分。特别是对审理类型化案件中的重大影响案件、群体性集团诉讼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具有指导性意义案件等在“复杂程度”指标中予以加分,并按《司法绩效考核奖罚方案》奖优罚劣,年底综合评定出20%的员额法官为优秀等级,评出“十佳”办案标兵,充分体现类型化案件审理情况在综合考评中的良好导向作用。
长沙县法院: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促进审判质效和审判能力双提升
长沙县法院聚焦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集约事务外包化”改革,实现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分道、集约专业、规范高效的运行。2020年长沙县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5315件,诉前调解纠纷1550件,法官人均结案达452件,同比增加14.14%,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发改率同比下降0.3%,结收比连续六年超100%,司法绩效名列全省一类基层法院前列。法官已完全从审判辅助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司裁判,书记员也节省了70%的精力投入到类案检索、文书起草等方面工作,在没有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司法经费和办案成本逐渐下降,司法改革的整体效能明显提升。
明确改革定位,推进分类标准化、服务专业化。突出法官主体地位,遵循“能剥尽剥”原则,细化外包服务分类。一是统筹推进改革。将审判辅助事务改革纳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全院范围统筹推进。主动争取党委关心支持和认可支持,纳入党委牵头重点改革项目。上级法院悉心指导支持,确保改革路径正确、高效运转。院党组把该项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责任主体等,确保改革少走“弯路”。二是明确分类标准。以“审判”为中心,将法官审判职责范围内的“审、判、写”确定为审判核心事务,其他事务纳入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流程管理、事务性质、技能要求,将审判辅助事务划分为文书送达、案件速录、案卷扫描和档案整理四大类。统筹归口管理,单个辅助工作事务根据其共性特点以及与四大类工作的关联性统一归口归类到四大类名下,确保不遗漏、不重复。三是确保服务专业。管理上遵循“集约专业”原则,明确外包公司准入条件及服务能力,严格把控准入资质,审判辅助事务按类分别交第三方机构集中办理。与第三方社会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外包服务合同》,将送达工作交由邮政公司负责,将案件速录、案卷扫描和档案整理交由新日公司三个项目小组负责。四个外包团队按照工作量分别配备有4-10名工作人员,并根据服务项目需要制定科学详细的工作标准和简约有效的工作流程,实现了每个流程节点的工作规程和质效评价都有章可循,确保购买服务优质高效安全。
抓住重点环节,促进资源最优化、效能集约化。坚持有序剥离与有效整合原则,抓好重点环节外包管理。一是实行集约高效送达。成立邮政集约送达中心,将民事执行案件等送达事务通过外包服务方式完成。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细化团队分工,严明工作纪律。送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送达方式,建立电子、邮寄、公告等“五位一体”集约送达模式。创新集中错时送达工作机制,提高送达成功率。通过实时生成电子送达报告,及时反馈送达信息等方式,以法官确认视为完成送达任务。2020年送达团队完成送达75119次。二是优化调配速录服务。以服务法官审理为中心,将案件信息录入、庭审事务一揽子外包。以流程节点定外包服务规则,开庭前按照“登记在先、案情复杂优先、普通程序优先”的原则排庭、制作开庭模板,开庭时进行设备调试、检查出庭情况、宣布庭审纪律以及庭审记录,开庭后核对庭审笔录,交由法官助理检查后,并送当事人、法官签名确认。推行“审判庭+速录员”工作模式,确保一庭一员配置,并根据审判团队需求,动态灵活调整人员安排。自改革以来,共计庭审录入5549案。三是实现电子扫描归档。以电子卷宗与卷宗归档同步生成为目标,将全院一审案件材料整理归档等事务外包。简化工作环节,按照“整卷—扫描—归档”顺序,逐环节明确职责任务,审判团队只需交接案卷材料与验收服务质量,中间环节均由外包人员全流程负责。明确办事规则和工作纪律,坚持谁签收谁负责,专人负责案卷扫描、挂接工作,签收人负责办理整卷、编码、装订、归档,将有效扫描页数、挂接正确率、时限、卷数等作为考核指标,外包团队已完成档案数字化151117卷。
健全监管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指导常态化。处理好“审判”和“辅助”之间的关系,遵循“指导把关”原则,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监督制约。一是健全权责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辅助事务管理纳入审判监督范围,由审判委员会审核外包公司制定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以《权力清单》明确法官、法官助理职责。法官和法官助理强化指导把关,对个性化辅助需求做好事前沟通,对难点主动指导,对成效检查验收,对非常规的辅助事务,法官可安排法官助理或者外包团队单独或合作完成。二是健全衔接机制。应用信息技术,送达、排期开庭、归档等指令均由法官或法官助理通过数字法院系统下达至外包团队。畅通辅助事务之间的衔接,由外包团队根据辅助事务数量、质量进行资源整合、集约管理、合理安排,通过智能化收转发E中心云柜以及电子卷宗等方式实现辅助事务之间案件资料流转、工作成果共享,确保全程留痕;建立微信、QQ工作群,临时性安排、提醒通过群内即时交流信息。强化安全保密工作,涉秘工作实行点对点管理,专人负责。三是完善培训机制。严把外包团队人员准入条件,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必须人岗相匹配。“传帮带”式培育专业外包队伍,实行“先实习,后上岗”培训模式,新入职外包人员均需要加入审判团队跟班实习,技能考核达标后,方可正式入驻外包团队独立从事相应事务。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书记员讲课,传授实操技能。设立专业咨询团队,配置资深法官和法官助理专业对口解答外包团队业务疑问,确保辅助事务与审判工作协同并进。
强化配套保障,确保机制长效化、成效最大化。注重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配套保障体系。一是加强财物保障。争取地方财政保障,县委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每年拨付专项费用用于辅助事务社会化改革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设置辅助事务集中办公场所,外包团队全部入主该院诉讼服务区域办公,实施统一标志管理,并按照功能模块需要建设标准化、信息化办公场地。坚持辅助事务办理智能化与智慧法院同步建设,引入智能云柜、自动订卷机、案卷扫描机以等智能装备,全面普及“闪信+”“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电子签章”等智能平台运用。二是落实组织保障。重视审判辅助外包团队的司法能力建设。实行人员准入干预,对外包团队的人员准入条件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必须人岗相匹配。“传帮带”式培养职业技能,实行“先实习,后上岗”培训模式,新入职外包人员均需要加入审判团队跟班实习,技能考核达标后,方可正式入驻外包团队独立从事相应事务。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书记员讲课,传授实操技能。设立专业咨询团队,配置资深法官和法官助理专业对口解答外包团队业务疑问,确保辅助事务与核心事务齐头并进。三是强化激励保障。以工作成果为目标导向健全外包团队业绩考核机制,改变以往对人的考核模式,外包团队考核以工作成果完成度为标准,文书送达以送达成功为标杆,案件速录考虑打字速度、正确率等因素综合评定,案卷扫描以有效扫描页数为准,档案整理以时限、卷数等判定。建立三层考核体系,一是考核由法官或法官助理作出评价,二是考核由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决定,三是考核由投诉举报机制反馈。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每月工作完成度是支付外包服务费用数额的标准,全年工作完成度是服务外包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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