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谯区政府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包含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区政府各部门及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与党中央、国务院及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一致,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不一致以及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具体标准为是否违反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和精神、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范围等共计15项。
此次清理工作梳理出全区规范性文件共计90件,其中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8件(其中3件予以废止,2件时效到期予以失效,其余43件保留继续适用)。区政府各部门及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5件予以废止,6件时效到期予以失效,其余31件保留继续适用)。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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