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对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8月24日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围绕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郑青强调,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辽宁法院坚持强基导向,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全省法院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长谋划、短安排”工作思路,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意见,开展人民法庭大调研,共梳理各类问题92个,逐项研究解决方案。建立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省法院院领导对15家工作最薄弱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推动问题解决。加大基层法官配备力度,今年用于基层的法官员额占比全省法院法官员额的80%以上。省法院挤出资金3046万元,解决45个基层法院(包括138个人民法庭)安保设施及法庭维修问题。
郑青指出,要坚持长谋划、短安排,推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一是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要牢牢把握法院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下功夫,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统一。
二是突出抓好主责主业。要注重一审案件的初始质量,完善审判数据分析统计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把审判数据分析研判和审判质效面对面机制延伸到中级、基层法院,加强审判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
三是突出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蹲点调研机制,提出解决对策或审判指导性意见;建立健全清单管理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形成强弱共进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合力推进机制,基层法院要加强自身问题解决,省法院、各中院要加强对策研究。
四是突出抓好队伍建设。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持续优化基层法院班子结构,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参与“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着力缓解基层人才紧缺,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警要优先提拔使用。要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围绕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郑青提出4点要求。
一是结合各地实际,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各地法院在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中要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综合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现实需要,区分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实现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网络化、全覆盖。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实施《民法典》;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用好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措施;一体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因地制宜在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健全基层一站式多元解纷网格,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延伸到人民法庭;增强群众工作的能力,帮助群众实质性化解争议。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促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前沿优势作用。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法庭与当地乡镇街道的衔接,强化与综治中心的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积极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妥处涉及种子、粮食和农产品等纠纷案件,依法妥处涉村民自治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纠纷案件,稳妥处理好乡村家事、相邻权等,发挥好促进乡村振兴作用。
四是以人民法庭“三年达标”和“示范庭”活动为抓手,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五化、三提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全省人民法庭三年内分三批全部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五化”标准。在实现“五化”达标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审判质效、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法治文化建设、改革创新等7个方面工作,评选出有突出成效的人民法庭作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推进全省人民法庭实现支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三个服务”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不断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