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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活动具体安排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9月30日是第8个国家烈士纪念日。四川省公安厅对今年烈士纪念日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一、烈士纪念日活动安排

  (一)精心组织各项纪念活动

  烈士纪念日前夕,在公安信息网、公安政府网站及公安报刊开辟专题栏目,为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缅怀纪念烈士提供祭奠平台。烈士纪念日当天,公安厅党委在厅战训基地英烈墙敬献花篮,各部门党组织分别组织民辅警前往开展纪念和教育活动。各地公安机关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有序组织公安民辅警、学警到公安英烈纪念场所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开展祭扫缅怀、瞻仰参观等纪念活动,通过敬献鲜花、默哀、重温入党入警誓词等形式,寄托哀思怀念,表达崇高敬意。

  (二)走访慰问烈士遗属

  1.烈士纪念日前夕,对全省97户烈士遗属全覆盖走访慰问,转达赵克志部长和公安部部党委、叶寒冰副省长和公安厅党委对公安英烈的崇高敬意及对烈属的关心关爱。

  2.各地公安机关同步开展对烈属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烈士遗属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采取“手拉手”对口帮扶等方式,针对性做好关爱扶助工作。

  3.四川警察学院组织在读烈士子女进行座谈,了解学习生活情况,勉励引导他们学“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训词,立志公安事业、报效祖国。

  (三)大力宣传公安烈士事迹

  结合“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平台,开展好线上线下学习宣传和缅怀英烈活动,营造致敬公安英烈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充分展现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使命感。

  (四)持续推进爱警暖警工作

  深入做好爱警暖警工作,积极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家属子女和因公伤残、特困民警辅警办实事解难题。对家庭特别困难、鳏寡孤独、患重大疾病的民警,予以精准关爱帮扶,最大限度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和生活困难。同时安排组织好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家属子女和因公伤残民警辅警等休假休养、健康体检等活动,切实把从优待警落到实处。

  二、烈士遗属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有1002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374人被评定为烈士;十八大以来,有90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10人被评定为烈士。另有4名辅警被评定为烈士。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有烈士遗属97户,其中未成年子女17人。

  三、对烈士遗属帮扶措施

  一是烈士配偶的就业问题。对已有正式工作的,若存在照顾父母生活、子女就学等困难,帮助协调解决二次就业。二是烈士子女就学问题。建立烈士未成年子女数据库,并报备公安部、省教育厅,保证烈士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如烈士子女入托,可就近安排进入公办或公益性幼儿园就读;就读小学中学,可在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内地民族班,可按规定享受优待;近期,省委政法委和新希望集团启动了四川政法英烈子女陪伴成长公益项目,公安厅积极参与协办,对烈士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进行持续关爱帮扶。三是建立定期联系走访机制。对烈士家庭,各级公安机关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走访,帮助解决日常生活中及心理方面遇到的问题。四是定期走访慰问。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在每年清明、烈士纪念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亲自上门看望慰问烈士亲属。五是安排烈士亲属休养。每年按计划安排一到二期烈士亲属休养活动(疫情期间暂停)。

  


原文链接:http://gat.sc.gov.cn/scgat/c103392/2021/9/29/bab216d80942461491c2e2665dcc99a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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