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何 芳
“我家的房屋全被烧了,我是最大的受害者,为什么他们三家的损失还让我赔?”被告张某对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表示难以接受。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系列案件,3名原告与被告张某系街坊邻居。2013年8月,张某家中失火,导致其房屋被烧毁,并殃及左右邻居,造成重大损失。后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系张某房内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就火灾损失的赔偿事宜,3名原告多次与张某协商,但均未谈妥,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本系列案经一审、二审、再审,诉讼长达5年之久,其中一名原告在诉讼期间去世,双方矛盾愈积愈深,关系也日益紧张。通过前期的庭询,我感到案件中法理与情理交织难解,且原、被告都年事已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解结案是最好的方式。我来到张某的家中,尝试再做一番释法明理。找到张某后,我从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谈起,翻开白纸黑字的条文,向张某耐心细致地释法;随后,又用“远亲不如近邻”的俗语来明理。“什么邻居呀,看着我家被烧还来打我的官司,我是不会赔钱的。”本来一直静静地听着我述说的张某,此时突然激动起来。话头一开,张某夫妻二人情绪更加激动,语言也十分激烈。见此情景,我感到二老心结一时难以打开,再谈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决定找原告进一步了解案情,寻找突破口。于是,我找到原告李某,李某首先向我聊起他们和张某之间的故事。原来3名原告和张某从父辈那一代起就是邻居,4家人祖孙三代相邻生活近半个世纪。但由于父辈的一些矛盾,牵连到张某他们这一代,张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这次失火事件导致双方的关系雪上加霜。李某随即话锋一转:“好在年轻这一代的关系都还好。”
听到这里,我感觉到了案情的转机,接着这一话题,我追问起他们子女的情况。原来,4家的子女从小玩到大,又是校友,长大以后虽然各奔东西,但一直保持着联系,生活条件也都还宽裕。张某的儿子在外地做生意,与其中一原告的女儿是同学,每年回来都会找老同学老朋友相聚。掌握这一重要信息后,我立刻与张某的儿子取得了联系,表明身份并耐心地将案情始末向其进行了详细陈述,包括张某失火的过错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张某的儿子在得知案情明细后,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他态度明了,表示愿意说服二老调解结案,并约好了签订调解协议的时间。两天后,我再一次来到张某家中,一家三口都已在家等候。按照与张某儿子事前的约定,二老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调解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张某的儿子当场支付了所有赔偿费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法官在办案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准确把握案情脉络,在细节之中寻找转机,或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何 芳/口述 李 果 陈凌云 王 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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