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切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一案,同德法院院长哇赛加担任审判长,同德检察院检察长闫刚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切某某在从青海省畜牧总站争取400头种牛项目后,在明知后续无任何种牛项目的情况下,虚构事实,从同德县农牧民群众手中骗取自筹款达1467.64万元,并将691.84万元予以挥霍,给农牧民群众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开庭前,合议庭人员全面审阅了卷宗材料,撰写了详实的阅卷笔录,明确了合议庭成员分工,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为庭审活动公正高效顺利进行做好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询问、发问,针对犯罪事实及定罪量刑进行举证、质证,庭审纪律规范有序、庄重严谨、重点突出、程序合法、井然有序,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文明理性平和的司法理念,被告人切某某对自己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法庭陈述阶段忏悔自己的过错行为,对被害人表示真诚地道歉。
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体现了司法本位的回归,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常态化的必然要求,对持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鉴于案情复杂、影响重大,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