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的工作做得好,就可以构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社会稳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重要条件。人民法庭直接面向普通群众,更清楚百姓诉求,在司法过程中更应体现以人为本,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是人民法庭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在审理李某诉田某买卖合同纠纷、某公司诉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两起案件时,因辖区内该类案件占比较大,河西法庭干警为了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并让群众切实体会司法亲民,决定前往当事人所在社区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现场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以上两起案件都得以协商处理。之后河西法庭干警对现场群众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告知群众如何正确、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各方当事人和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次巡回来社区现场调解,是一种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起到了很好的普法作用,强化了群众的法治观念。
为积极有效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贴近群众、深入诉源、治理一线的优势,充分发挥了审判前沿阵地作用,准确把握群众诉求,积极聆听群众呼声,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将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利的新窗口,为群众提供了“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实惠、便捷,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同时,更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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