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巡回审判职能,深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前往汽车三队巡回审理原告魏某与被告江苏某公司、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被告江苏某公司承建格尔木市星园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B标段工程,由被告李某前往原告处购买工程所需水泥砖、路沿石等材料,2019年11月28日经结算共计产生材料款21万余元,后被告支付10万元,剩余材料款至今未付。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原告将被告李某、江苏某公司诉至法院。此案受理后,审判团队考虑到原告需经营店铺,为了不影响其生意,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原告处巡回审理此案,法官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法官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示之以害,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官的劝说敞开了胸怀,表达了自己的苦衷与难处,最后经过法官的悉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他们对法官的快速处理案件表示十分感谢。
今后,河西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发展法庭优势,准确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工作,继续开展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活动,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切实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