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班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份特别的“快递”,来自申请执行人珊某的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同时通过微信向执行干警说道:“人民法院替我们主持公道,真的太感谢了!我给您们法院做个锦旗,以表我们夫妇的感激之情,万分感谢你们!”
【案情简介】班玛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久某自愿偿还珊某借款97000元及利息11273.66元、诉讼费1112.5元,总计109386.16元。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生效裁判的司法权威,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致电催促被执行人久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多次前往久某家中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告知其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通过执行法官耐心劝说,被执行人久某在家人帮助下凑齐借款,偿还了欠付申请执行人珊某的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对班玛法院法官们的工作高度认可,对执行干警敬业、高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激。
执行干警们表示:今后将继续强化“立审执破”协调配合,持续加大各类案件执行力度。锦旗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意味着一份责任、一份鞭策,激励着“班法人”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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