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李某与赵某因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引发纠纷,诉至城关法庭。调解时,双方各执一词、剑拔弩张,那么究竟是原告的装修确有质量问题,还是被告无理取闹?
2019年10月,李某与赵某签订《工程装饰合同》,约定由李某负责装修赵某新购买房屋的室内装修装饰。装修完成后,赵某以装修存在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装修款。摸清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案情虽然简单,但因双方矛盾产生时间较长,积怨较深,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给双方增加诉累。为此,承办法官耐性听取双方的意见,尝试从法律规定、诉讼程序及诉讼成本等多方面疏导,从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开始,逐步指出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经过细致、耐性的调解,最终在李某放弃部分装修款后,赵某答应按月给付剩余装修款,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
房屋装修质量是日常生活中常遇的问题,那么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一是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核实其营业执照和装修资质证书;二是必须签订完整的书面装修合同,在约定施工范围、工期、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的同时,尽量细化工程报价单,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等;三是适时现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小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严重质量问题应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必要时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在质保期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