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隆县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该案不仅化解矛盾、息事宁人,而且帮助辖区家长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关爱留守儿童、保护未成年人传递司法温情,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涉案逝者马某某是留守儿童,其父母均在外地打工,放学后因与同学玩耍不慎落入黄河溺死,其父母作为原告诉被告黄河上游某水电公司要求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该案在辖区影响较大,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影响力,以及辖区留守儿童较多的情况后,法官选择到群众聚集众多的该村广场对该案进行了巡回审判。
开庭前,经过法官做工作和耐心的调解,很快使该案件以调解解决,该案在化解纠纷,息事宁人的同时,法官以关爱留守儿童,保护未成年人为己任,将该案作为典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原被告和广大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目前家庭教育的不足之处,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要负起“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关爱留守儿童,共同呵护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旁听的群众听了法官的讲解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使我们明白了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是要受到法院等机关训诫的”,并表示今后要好好带娃。
今后,化隆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审判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渠道,尤其对涉及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的案件,积极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司法实践,深入基层开展留守儿童面对面、心连心的交谈活动,告知他们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保护自己。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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