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帮人装载货物,却不慎被装载机撞伤,责任如何划分?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义务帮工人与被帮工人、侵权人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帮工人老张(化名)、侵权人老李(化名)共计赔付义务帮工人老马(化名)各项损失共计16000元。
老张与老马、老李系邻居关系,老张打算将自家所有的树木砍伐进行装车售卖时因人手不足,邀请邻居老马及老李帮忙装车,老李还无偿开了自家的装载机前来帮忙,但在进行木材装载时,老李不慎将老马撞伤,造成老马左胫骨上端骨折,后老马以老张、老李未赔偿其损失为由,诉至民和县人民法院。
民和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民事审判庭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耐心讲明老马帮忙装载树木,未领取报酬,属于无偿帮工,老张系老马帮工的受益人,即被帮工人,应对老马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老李亦为义务帮工人,但老李操作装载机不当,导致老马遭受损伤,其行为存在过错,也应对老马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大家听了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老李赔偿老马2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老张赔偿老马各项损失共计14000元,约定于2022年10月25日前支付7000元,于2023年2月25日前支付7000元。
法官提醒: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行为遭受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适当赔偿。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家中有事,邻里之间互相帮助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但需要注意的是,邻里互相帮忙时,应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互帮互助,方能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