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川口法庭法官前往民和县松树乡牙合村开展巡回审判,快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原告高某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分两次向被告杜某家中送去彩礼56000元及价值24000元的首饰,双方于2021年12月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仅两个月,双方便因琐事发生矛盾,杜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后原告母亲多次前往被告家中以辱骂、烧被褥等极端方式要求返还彩礼,被告无奈报警处理。双方亲属及村委会干部多次参与调解均无果,高某遂将杜某及其父母三人诉至民和县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返还彩礼80000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三被告因家住山区,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为避免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方便当事人,减轻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开设到当事人家中。立案次日,便在三被告家中审理该案。三被告积极配合,对彩礼情况予以确认,并同意于2022年5月12日前返还彩礼现金及首饰折价款60000元,原告也同意退还被告杜某某的陪嫁财产冰箱、洗衣机各一台。一起因返还彩礼引发的纠纷在法官们的努力下顺利得以化解,原、被告对川口法庭法官如此接地气的工作方式和快速高效的工作效率表示感谢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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