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岗哨,严查敌特 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当局一方面对中央苏区组织疯狂的军事进攻,持续发动几次大“围剿”;另一方面派遣特务千方百计混入苏区和革命队伍,从事各种破坏活动。面对这种内外夹攻的严酷斗争环境,苏维埃政府在接连组织反“围剿”军事行动的同时,积极探索组织赤色戒严,保卫苏维埃政权。 长汀赤卫队 1931年11月以后,中央苏区先后颁布《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二号命令——关于战争紧急动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命令第三十七号——为严禁出境行人事》和《苏区戒严条例草案》等。在要求戒严的区域内,各级苏维埃政府普遍设立岗棚、分派岗哨,最远间隔5公里必设一个岗棚,检查来往行人和客商的行李与通行证,禁止一切地主富农的集会活动,搜查反革命藏匿的武器弹药,严防苏区边境敌人偷拍照片、窥探苏区地形活动。 红军警卫战士 设岗检查通行证,也叫查路条或路证,是根据地、游击区交通往来的通行证。那时的路条是验证身份的重要凭据,判断被查者的身份就是靠开据的路条,用完后即销毁。当时还流传着一首《查路条》的歌曲:“同志我问你,你到哪里去?通行证儿你可带着哩,拿过来看看,拿过来看看,你才能过去,因为情况关系,马虎不得。”通行证制度的实施,有效防范敌特进入根据地刺探情报、骚扰破坏。 1931年苏区路条 规范管理,筑牢防线 1932年8月3号,闽西苏区发布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通令第二十二号——制止滥发路条及取缔村苏路条问题》发布,要求各级政府对于发给路条的人应绝对注意,对不清楚的人决不能发给路条;凡群众打路条,务必本人亲自到本地政府去打,确认人数是否符合,以免被反动侦探冒充。同时,废除以村政府名义发行的路条;在交通要道的路口,派识字的人严格检查来往行人的路条。 缉拿敌探的文件 鉴于当时在多个县检查地主富农的时候搜出不少枪支,发现了反革命组织暗杀队、扑杀队、秘密守望队等武装团伙等严峻形势,为配合戒严工作,苏区还专门加强了枪支和军装的管理。 1933年4月15号,中央苏区政府发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命令第四十二号——为检查和取缔私人枪支禁止冒穿军服事》,主要规定了非法持有枪支以私藏军火论罪,不得随意穿红军军服等内容。 苏区通行证 对于一段时间里“红军制服遗散于群众中者甚多”的问题,法规规定,除武装部队在职官兵、政府在职工作人员、退伍回家的红军残废战士可穿红军制服外,其他如赤少队群众团体及私人,均不得穿红军制服。红军官兵和政府工作人员退职时须将军装缴还。 一系列戒严法规的颁布,为苏区筑起一道道安全防线,对于防范外敌侦察、维护苏区安定百姓安宁起到了巨大作用。 2021年7月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 福建新闻广播 联合推出百集历史印象志 《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 追寻上世纪二三十年代 闽西苏区如何孕育了红色法治 创造了我党法治建设史上的诸多第一 成为共和国的“法治摇篮” 听一声霹雳破混沌 看血染红旗铸法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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