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沙龙 > 永泰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案宣判

永泰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未经批准非法取土 损害林地破坏生态

  永泰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案宣判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李冰琳) 近日,永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是永泰县首例在生态环境领域判处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案件。

  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郑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永泰县开挖山体,非法取土,用于烧制粘土砖出售牟利。经鉴定,三名被告人非法取土占用林地面积共计17.12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141792.44元、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修复费用76857.01。此外,被告人李某甲还与李某丙等人(均另案处理)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闽侯县擅自雇请工人非法占用林地扩建厂房、挖山取土非法占用林地面积39.13亩。

  经审理,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共同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造成原有林地和植被遭受严重毁坏,侵占矿产资源,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应承担破坏生态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侵权责任。

  最终,被告人李某甲等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以及2万至10余万元不等的罚金;共同支付被毁坏林地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141792.44元、惩罚性赔偿金50000元;按生态修复方案进行原地修复,若未修复或未通过验收,支付生态修复费用76857.01元。

  法官表示,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加重赔偿,是超过实际损失额而给予的赔偿。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是贯彻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不仅能惩治侵权行为,而且能达到警示和提升社会公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的目的。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fazhijianshe_0620/1973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