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蒲公英” 乘风万里行
——福建省“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主题普法宣传亮点纷呈
□采访组 通讯员 丁黄锴
全省231.8万余人在线参与乡村“法律明白人”万人大培训普法直播讲坛;83.2万余人参与“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网络竞答活动;制作法治强省宣传海报、口号、标语,发动全省11472辆公交车、12045辆出租车、1万多块户外电子屏等公共电子屏幕进行刊载;全省3万多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与《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福建省举办“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主题活动》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普法、中国日报、中新网、福建日报、清朗天空、福建人大、海博TV、福建法治报、东南网、海峡都市报、新浪新闻、FM1007福建交通广播等媒体平台刊载,总阅读量超1500万人次,1213万余人上线学习《民法典》,新浪微博阅读量达1100万人次,新华社福建频道阅读量达15. 万人次……
福建省举办“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主题活动
点点微光,汇聚力量。从一个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支部品牌,发展到6.38万余人参与的全省公益普法志愿组织,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经过两年来的探索和实践,组织和发动越来越系统性和长期性,品牌内涵越来越丰富,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泛。
今年5月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省司法厅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结合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行动,牵头部署“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系列活动,以更浓的氛围、更活的形式、更实的效果,多层面、广覆盖、全方位、接地气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省司法厅牵头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矩阵齐宣传、大学生普法短视频抖音大赛、“民法典进社区”公益普法行等十大主场活动。联合省教育厅、福建师范大学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社区举办“携手喜迎二十大,学法用典向未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促乡村振兴·民法典进农村”活动,组织全省农业农村、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深入龙岩上杭农村一线,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点涉农法律法规;联合省妇联、福建师范大学举办“巾帼148·守护她青春 一起向未来”女大学生成长发展与权益保障主题《民法典》宣传活动。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福州市长乐区长安村的法治小巷
5月3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福州市长乐区长安村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主题活动,并在活动中重磅推出“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该平台由移动端小程序和管理后台构成,做到了普法活动信息发布、志愿者招募、活动信息反馈的全面集成和统一管理。不仅方便了全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的组织管理、活动管理、人员管理工作,还通过发布各种活动信息,方便普法志愿者交流工作经验,同时为普法志愿者提供实时在线咨询、资料共享以及学习培训等。”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林晓霞打开手机,向记者演示了平台的使用方法。
“想加入‘蒲公英’很久了。平台的上线不仅满足了我的普法心愿,还有助于我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刚刚通过平台申请加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群众王先生感慨,“活动不仅上线了‘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还开设了‘乡村法律明白人万人大培训’直播讲坛,真是让我们收获满满啊!”
为了让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加充实,省司法厅还举办了多个法治强省齐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进网络。全省各地“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积极响应号召,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一系列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生动法治实践的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福州:栽种民法典公益林 厚植法治文化底蕴
5月28日上午,福州市晋安区琴亭湖公园里人声鼎沸,“榕小豸”欢快的《民法典》说唱快闪表演引得路人驻足观看。“要怎么参加活动啊?”“我是通过累积能量点参与这次公益林种植活动的!”“我也是,这样的活动太有意义了!通过竞答《民法典》相关问题累积能量点,很有动力……”市民们对当日开展的公益林种植活动赞不绝口。
福州市民正在栽种公益树苗
公益林种植活动仅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2022年福州市《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的一个环节。福州市司法局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创新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通过“线上”《民法典》知识闯关答题积攒“法治力量”,与“线下”民法典公益林植树活动相结合的趣味互动模式,邀请率先达到3000能量点的20位市民到现场参加“典”亮生活·福州市民法典公益林揭幕仪式并亲手栽种公益树苗。据统计,答题和系列网文点击人数近10万人次。
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形象代言人“蒲小法”现场问答
活动现场,一幅幅“蒲公英”原创普法宣传展板海报格外醒目。“这个卡通人偶真可爱!”“她能帮助我解答法律问题吗?”“除了种植公益林,还有这么多活动可以参加,真是太棒了!”据悉,“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还以法律咨询、互动问答、线上访谈等方式普及宣传《民法典》知识,同时在央视频移动网、攀讲V直播、百度、搜悦直播、爱奇艺、第一视频、一直播、哔哩哔哩、虎牙、斗鱼等平台上进行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教育覆盖面。
厦门:律师变身“主播” 解答身边法律问题
“小明能不能在老王的院子里借道施工?”“失主发布悬赏广告,小张归还遗失物可以索取赏金报酬吗?”“小朋友在幼儿园受伤,是否可以向幼儿园索赔?””买房时开发商宣传广告中作出的承诺没有兑现,是否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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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律师协会等联合主办“喜迎二十大 青律有担当”——“百名青年律师云普法”活动,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梳理出100道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青年律师变身“主播”开展“云普法”。
“小明能不能在老王的院子里借道施工?”在“法治厦门”公众号推出的第二期普法视频中,青年律师鞠枫普法道,《民法典》第292-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或铺设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相邻的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在这起事件中,隔壁老王作为相邻人,有义务为小明提供便利,不能拒绝小明提出的借道要求。同时,小明要注意不能危害到老王房屋的安全,不能对老王的房屋造成损害。若老王坚持不同意,小明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王履行相邻义务。”
“律师普法通俗易懂,法律问题也是和我们日常生活相关的。”读者周女士说,这样的普法形式很生动,干货很多。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作为青年律师,希望能够创新普法方式。在服务群众或市场主体的时候,身体力行地让《民法典》的种子在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少泽表示。
据悉,这些有趣、有料的公益视频将陆续在学习强国、新福建、法治厦门公众号等平台推出。
漳州:方言普法入村 空中学法入心
“这下子好咯,等路修好了通了,大家街坊邻里的心也就不堵了。来,大家一块喝茶!”近日,在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男女老少纷纷侧耳倾听着有趣生动的普法广播剧,
仔细一听,正播放的普法广播剧是《巷通心不堵》,讲述的是老杨和老陈两位邻居因为一条道路引起的相邻权矛盾纠纷,最终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解决。
老杨出钱出力修了自己家门口的水泥路,但由于邻居老陈使用不善,货物超载的车在道路上行驶,导致道路受损,而老陈对此表示无所谓。生气的老杨便将车和东西堵在老陈店门口的道路上,为此俩人起了争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老李得知此事后,将两位老人叫来村部喝茶,以聊家长里短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老李以《民法典》释法说理、以情说理,成功使两位老人达成一致意见,化解邻里矛盾。老陈和老杨收回自己占在道路上的东西,老陈还就道路损害付出相应的赔偿金。在广播剧的末尾,还进行了《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普法。
截至目前,漳州市司法局创作完成闽南话普法微广播剧系列10部,即日起展播,并在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活动中“送法下乡”,提升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普法微广播剧故事取材于农村,又巧妙运用本地方言进行特色创作,十分接地气。“空中送法、广播到村”开全省乡村普法宣传模式创新先河,真正打通了“法律进乡村”“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泉州:“普法超市”开进农村
“农业普法超市太好啦,让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学习法律知识!这些普法宣传册解开了我心里的很多疑惑!”5月23日,在南安一家农资超市里,《民法典普法读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书籍整齐地陈列在农业普法宣传角,眯着眼认真看了大半天的村民黄大伯开心地点赞道。
黄大伯提到的农业普法超市,是泉州市近日在全省首创开辟的农村普法新阵地。
5月20日上午,泉州市“促乡村振兴·民法典进农村”暨设立“农业普法超市”签约仪式活动在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委会举行。活动现场,举行了泉州市首批“农业普法超市”授牌仪式,为南安市16家农资企业代表授牌。
据介绍,设立“农业普法超市”,是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创新举措。“农业普法超市”集多种功能于一身,不只是简单地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资料,还通过开辟农业普法宣传角、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举办农资安全小常识讲座等活动,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多元的法治需求,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有效解决群众找法难的问题。
当天,为进一步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场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们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如何辨别假劣农资等实用的政策规定和法律知识,并针对《民法典》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教育。
“之前和同村的口头讲好互换承包地,现在他反悔了。我想问下这种口头协议有效吗?”“前夫把小孩交给老人抚养,我可以变更抚养权吗?”……不少路过的村民上前咨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为村民详细介绍《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目前,泉州市12个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均在筹备建立“农业普法超市”。“我们将依托开进农村的‘农业普法超市’,把《民法典》送到农民家门口,‘典’亮群众美好生活!”泉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三明:巾帼“蒲公英”点亮红土地
“通过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在提升群众知法、守法意识的同时,有助于群众养成日常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三明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人这样总结“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村民的转变,“‘蒲公英’已在三明盛开,并在这块红土地上落地生根。”
近日,张某接到一则骗子冒充乡镇党委书记诈骗的信息,第一时间想起老婆在枕边讲的反诈普法宣传,从而避免了钱财的损失。这是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枕边普法”的一个缩影。
三明市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
日前,宁化县司法局依托该县“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联合多部门打造了一支由机关、乡镇、村(社区)女干部组成的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她们活跃在红土地上,发挥妇女独特优势,围绕家庭老公小孩“一老一小”以及身边闺蜜,创新推出“普法三式”(即“枕边普法”“妈妈普法”“闺蜜普法”),点亮苏区法治之路,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发挥家庭妇女“贤内助”角色的作用,开展“法律教育进家庭”活动,常吹普法“枕边风”,提醒“共枕人”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带头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良好家风。
在宁化县双虹社区四点半学校的周末课堂,“妈妈普法”志愿者们准时开设法治课,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发挥“妈妈”角色的作用,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主题活动,带领留守儿童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的力量守护儿童的成长之路。
此外,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还充分发挥女性闺蜜角色作用,构建普法“朋友圈”。通过上门宣讲、帮扶助力等方式配合开展缅北窝点人员劝返工作,在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努力下,已成功劝返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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