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樟树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场所建设规范化。
新办公场所严格按照《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行政复议场所基础设施要求进行配置,设置配备了行政复议接待大厅、行政复议议事室、行政复议调解室和行政复议听证室等办案场所,创建统一对外的“一条线”受理场所,全面完善了行政复议场所硬件设施,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樟树市司法局围绕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的需要,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使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主渠道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