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南开区法院主动出击、凝心聚力,启动“执行效率年”活动。
近日,该院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重点聚焦抚养费、预付式消费等案件,以雷霆之势执结案件23件,执行到位金额455651元。
因案施策促执行
在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因案施策,对被执行人善意规劝、教育引导、释法析理,促使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田力(化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始终未将所欠薪资交付原告,原告向南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李欣阳多次与田力沟通,对方以公司经营不善为由,不配合执行工作。
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多方查找田力名下公司的资金动向。去年年底,承办法官获悉其以拖欠工程款为由起诉某公司后,立即与当地法院联系,随时关注案件审理进度,最终将该公司交付田力的8万余元工程款直接依法划拨至南开区法院账户,随后给付申请人。
3月24日,田力被传唤至法院。“你不是没有收入,前段时间的工程款就是证明。你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只有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以后才能更好地经营公司,恢复过去的辉煌。”承办法官的一席话,让田力内心十分复杂,既有不甘也有感动。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田力通过手机转账,将剩余薪资一次性给付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
“小标的”体现“大民生”
有些预付式消费案件的标的虽小,但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3月24日,被执行人赵丽(化名)被依法传唤至南开区法院。她是某化妆品店的经营者,也是11起案件的被执行人。
去年,在其店铺经营期间,赵丽向11名原告收取了不同金额的费用,用于皮肤保养等服务,但服务没提供完,她就关了店铺消失不见。11名原告到南开区法院进行起诉,案件审理期间,赵丽始终没有出庭,要求其退还剩余费用的判决生效后,更是拒不履行。11名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涉及人数多,虽然每个申请人的标的不高,但只有解决好,才能真正维护群众利益。
在承办法官的敦促下,赵丽才不情愿地来到法院。辩解自己没钱,是老赖惯用的伎俩,赵丽也是如此。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富源、刘天宇等及时推进执行进展,冻结了赵丽的银行账户,调查其名下财产,并对其耐心释法析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面对法律的强大震慑力,眼看着有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义务而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赵丽自行筹集款项,主动将执行案款提交法院。此时,距离该执行案件立案,仅过去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南开区法院共对4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措施,1人迫于法律威慑当场履行义务,另外3人被司法拘留。在宣读拘留决定后,其中1人当场履行义务,1人承诺近日履行完毕。
“软硬兼施”推动拍卖
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南开区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对其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依法进行搜查、查封、扣押,为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做好充足准备。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强(化名)名下有一处房产,应当进行司法拍卖。刘强让自己的朋友王华(化名)一家住进了这套房子里,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阻碍。“我欠他钱,他说要住我的房子,我也没办法赶他走。”刘强对承办法官张瑞说,“要不我还是还钱吧,等我凑凑钱。”然而,刘强并没有积极筹集执行案款。
面对拍卖辅助机构上门进行房屋测量,王华一次以自己在外地为借口,一次则表示孩子要上网课,不能被打扰,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开门。法官多次对刘强、王华释法明理,表示法院首先会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态度推进工作,但如果被执行人和案外人不配合,法院有权直接进入房屋进行相关工作。
3月23日,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承办法官李欣阳与拍卖辅助机构再次“登门拜访”。与刘强、王华沟通后,王华终于打开了房门,让拍卖辅助机构对房屋进行了测量和拍摄。
南开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利益关系大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高水平运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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