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保护英雄烈士,是每一位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宝坻区检察院始终把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作为重要的使命担当。
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宝坻区检察院开展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法之名捍卫烈士荣誉与尊严。
宝坻区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专项行动工作组,建立常态化联络、协商、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精确掌握纪念设施现状。
宝坻区检察院与区烈士陵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等单位,就切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配合检查和督促整改等方面多次进行沟通,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组织干警深入全区各乡镇,摸排散葬烈士墓51座、纪念设施1处,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重点纪念设施全面调查走访,深入了解烈士墓的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建筑规模不同、地理环境迥异、保护管理水平不一的现状,该院区别不同情况,运用蹉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认领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在宝坻区检察院的有力监督下,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认真落实整改。该院对重点案件实行跟踪督办,确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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