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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法院:口袋小合同 商贩“定心丸”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半张A4纸大小,口袋中一放,用时掏出来,填上基本要素,一份要素齐全的买卖合同就完成了。这是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提供给辖区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果蔬批发经营者的《简易合同确认单》。有了这份《简易合同确认单》,交易过程就有了法律手续更完善的保障,果蔬批发经营者就像吃了颗“定心丸”。

  9月14日上午,同安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来到设置在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睦邻驿站”,在巡回法庭对一起果蔬买卖合同纠纷进行就地调审。

  原告白某在闽南果蔬批发市场从事蔬菜批发生意。2020年至2021年期间,朱某通过微信陆续向白某采购萝卜、彩椒、韭黄、甜豆等蔬菜。白某发货后向朱某开具销售清单明细,朱某确认无误却迟迟未能支付货款。根据清单显示,双方日交易量达到5000至10000元左右,朱某累计拖欠货款219440元。

  因朱某在外地,白某维权不易,经多次催讨未果便将朱某诉至法院。同安法院受理后,将案件委派给常驻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法院特邀调解员小蒋进行调解。然而,朱某表示资金周转困难,双方未能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为加速纠纷化解进程,14日上午,同安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来到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睦邻驿站,提前参与该起纠纷调处,以审促调,以调促和,以期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交易秩序。最终,在法官释法明理以及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白某同意朱某分期支付所欠货款方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据法官介绍,当前涉及果蔬批发交易的纠纷中,大多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的证据留存存在很大隐患:一方面,买卖双方多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联系,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制作的销售清单货物名称、价格等不明,多只体现总价,且为卖方自行制作,没有买方签名确认;另一方面,买方对卖方的真实身份信息不清楚,交易过程中多以代号、昵称、外号等形式体现。这些都容易导致后续维权困难。基于此,在综合前期调研并结合果蔬批发交易习惯的基础上,同安法院制作了五百本《简易合同确认单》模板,于当日分发给批发市场内的经营者们。

  《简易合同确认单》“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涵盖了买卖双方信息、货物单价数量、送货交货时间、质量检查、货款支付等要素,有存根联、买方联、卖方联三联,在交易过程中,通过使用复写纸,便可‘一式三份’固定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小、简、全”的《简易合同确认单》。是同安法院“睦邻驿站”将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的一个缩影。“睦邻驿站”于2022年7月在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成立,以能动司法保障老百姓“菜篮子”“米袋子”,护航果蔬批发交易在司法轨道上平稳运行。一年多来,已提供法律指导10余次,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巡回审判3次,靠前成功调处纠纷53起。(同安区委政法委)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fazhijianshe_0920/35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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