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福州市检察机关注重把“法律七进”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创新“一位领导+一个团队+一套方法”的模式,选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和现实法治服务需求的200家单位作为挂钩联系对象,通过立案监督、司法救助、行刑衔接、法律咨询等形式,帮助解决企业合规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劳务纠纷等问题。
同时,福州市检察机关还坚持将不批捕、不起诉、检察建议等面向公众的法律文书,作为释法说理、宣传法律的重要载体,加大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宣教引导力度,做到“结案件、释法理、解心结”。其间,福州市检察院、鼓楼区检察院举办优秀检察文书展评活动,晋安区检察院发布法律文书“红黑榜”,压实法律文书说理主体责任;两级检察机关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400余份,提升涉案主体、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依法履职。
此外,福州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打造涉企法律服务品牌,把精准普法摆在突出位置,以“按需点单、精心备菜、精准派单”形式构建“企有所呼、检有所应”法治服务体系。其间,福州市检察院组建“法润榕城”普法宣讲团,围绕企业在合同履行、劳动争议、财务税收等领域常见法律风险点或管理漏洞,制作普法课件12件,开展法治巡讲49场次,对象涵盖430余家企业单位,社会反响良好。(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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