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工作理念,坚持以建章立制促规范司法的办案理念,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障平安社会建设,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已开展公益活动25场,有31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涵盖3个司法所,时长2000余小时,成效良好。
为进一步落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该院会同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就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充分交换了意见,建立教育矫正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协作配合机制。
在日常巡回检察中,该院查阅档案531份,重点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和教育矫正安排,对于同质化、形式化的矫正方案及时口头提出完善建议56条;针对全县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予以归类分析,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通报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此外,该院不断探索创新矫正教育机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普法宣传教育等活动,联合生态检察部门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法治教育基地。与闽侯县司法局共同协商,打造“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刑执检察”司法理念,结合具体情况陆续在闽侯县设立公益活动基地5个,联合制定《闽侯县社矫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协作机制(试行)》,形成以公益活动提升矫正质效的矫正机制,该机制被省检察院转发。(吴晓 林岚虹)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