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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院生态司法协同再谱新篇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推动深化林业碳汇机制创新,完善生态协同共治大格局,开创“南北司法保护协同”合作新典范,日前,龙岩中院和黑龙江林区中院联合签订《碳汇司法跨域协作框架协议》,共建碳汇司法协同平台,借鉴推广两地经验做法,实现共促多赢的司法协作新格局。

  黑龙江与福建同为全国重点生态林区,环境资源审判在两省法院工作格局中都占有重要地位。此次开展签约共建,是依托龙岩市“福建省森林覆盖率最高区域”及黑龙江省林区“全国最大重点国有林区”的生态资源优势的一次创举,是福建省、黑龙江省法院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碳汇司法保护跨域协作,促进两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的一次深度合作,对进一步拓展创新碳汇司法协同机制,实现跨域司法协作重要实践,加强恢复性司法建设、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具有积极意义。

  双方签订的《碳汇司法跨域协作框架协议》明确,将从法务协同、全域协同、碳汇协同、专题研讨、互访交流等方面开展“1+2+N”生态司法跨域协作模式,即构建1个“碳汇司法协同平台”,协同推进南北碳汇司法计量标准规范化;聚焦2个立足点,立足于两地重点生态林区与红色历史资源区位优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增强生态优势、地缘优势向发展优势的高效转化;强化N个协同面,以点带面推动红色基因传承、人才互访培训、司法碳汇赔偿推广、诉源治理经验交流等方面协同,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此次碳汇司法跨域协作活动蕴含了南北协同、系统协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内涵,为进一步加强南北碳汇司法实践标准规范的交流,共绘南北林区森林碳汇司法保护“大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龙岩中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纵深推动两地法院跨域协作,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共筑生态法治屏障,为打造生态司法保护龙岩特色名片,提升龙岩法院生态司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贡献法治力量。(龙岩中院)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fazhijianshe_1101/36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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