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灵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杨某是镇上的一名养殖户。2019年1月,因其饲养的几千只商品鸡突然发病,遂请求兽医吴某给予治疗,并依照当地习惯先用药后付款。吴某先后共治疗3次,兽药费合计2635元。此后杨某却未支付相关费用,吴某多次催要无果,于今年起诉至灵地法庭,要求杨某偿还欠款。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悉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双方关切的利益和争议点着手,耐心向当事人厘清事实、释明法律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
(巫启荣 陈健平)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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