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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文物保护的江西法治力量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2024年春节期间,江西省各博物馆从正月初一到初七接待游客总人次突破280万,其中,革命类博物馆均居前列,包括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于都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历史博物馆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和国是红色的,不能淡化这个颜色。”作为中国革命的摇篮、人民共和国的摇篮、人民军队的摇篮、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和长征出发地,江西的红色资源是一座“富矿”。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外景 本社记者 陈致群/摄

  近年来,江西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着力筑牢法治保障,加大督察力度,鼓励民间参与,加强研究保护,彰显出革命文物保护的江西法治力量。

  立法保护:

  将革命文物保护运用纳入法治轨道

  2022年1月1日,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两年多来,这部6000余字的条例在赣鄱大地得到了真正检阅,正如江西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闵辉所言:“江西革命文物的立法保护,正从抢救性保护开始向预防性保护、系统性保护转变。”

  2021年7月,恰逢建党百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审议《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11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第一部以“革命文物”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出台,这是江西作为红色革命老区向建党百年献礼。

  事实上,除了献礼的意义之外,江西省自身也认识到革命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责无旁贷地进行立法保护,从发现问题到制定法律、从内容起草到审议通过,整个过程快马加鞭还不到一年时间。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革命文物处负责人表示,江西省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960处,呈现点多面广的特征,虽然此前有《江西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等等,但是省级层面缺少对革命文物的纲领性规范。

  同样参与立法的江西省司法厅二级调研员吴兵生回忆道:“改了将近20稿,根据调研经验要改、根据外省提出的建议要改、向社会征求好的意见要吸收、向部门征求的意见也要协调,还有专家论证会的意见也要采取,整个立法工作是一个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吸收反馈意见的过程。”

  立法团队为此付出了不少心血,首先是对“革命文物”进行了准确定义:本条例所称革命文物,是指自近代以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中,见证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独立和争取人民自由的英勇斗争,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彰显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光荣历史的实物遗存。

  上述定义可概括为8个字,即“一条主线,两个见证”,看似简单的一段话,可谓历经周折:立法团队搜罗了近些年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文物局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解读并捕捉其变化。“为此,我们还专门邀请国家文物局的相关司长到江西参加论证会,他们对于这个定义还是比较肯定的。”闵辉说。

  该条例随后以列举的方式,对革命文物的范畴进行更为充分的阐释。为什么要用列举的方式来作规定呢?“有些内容进行概括性定义不能穷尽,我们就以举例的方式来体现。”闵辉解释道,“比如,江西有很多红色标语墙,这是江西革命文物的特色,保存得也很好;还有一些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的图书资料、视听资料,如方志敏带出的手稿,现在都保存着。这些不好进行概括性定义,我们就以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来体现,这样更为直观。”

  强调整体保护是该条例的一大显著特征。以长征文化公园为例,涉及沿途14个省区,江西只是其中的一段。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江西省并不只限于做好江西范围的保护,还与福建、湖南等省建立有效的协调,推动形成整体保护。

  从传承利用到传承运用,看似一字之差,却体现了江西革命文物立法的显著进步。条例以专章篇幅对“传承运用”展开论述,这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重要论述精神的体现。

  “利用,是人作为主体去利用文物;而运用,是把文物本身当作主体,让它发挥作用。”闵辉分析道,“革命文物的核心价值是精神价值,除了保护以外还要运用好,保护的目的也是为了运用,以起到固本培根、凝心聚力的作用。”

  闵辉认为,当下要强化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的重要性,这里面的精神价值又比文物本身的价值更大,要注重革命文物的传承运用。江西是革命圣地,革命文物是重要的立法资源,立法能够将江西革命文物纳入法治化轨道管理。

  司法保护:

  严密督察筑牢法治屏障

  检察公益诉讼是江西革命文物保护的重要力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行使红色资源保护的监督职能,围绕革命旧址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在革命文物保护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2019年6月,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红都检察”后台收到一张举报图片,显示人民会场革命烈士纪念塔杂草多、文字脱落、塔尖漆黑等,希望能够加强保护。瑞金市检察院查明情况后决定立案审查,并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涉案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保护。

  人民会场革命烈士纪念塔位于瑞金市原绵江中学(现瑞金市第四中学)体育场旁,塔高10米,砖石水泥结构,塔体方形尖顶,顶端塑红五角星。瑞金早期革命先烈刘忠恩、谢仁鹤在绵江河畔英勇就义,为纪念他们及瑞金第一个党支部(绵江中学支部)300余名革命先烈,1951年7月1日,在此建立一座革命烈士纪念塔。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新媒体平台,积极普法和加强引导,畅通检民交流互动机制,广开言路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让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公共利益的维护中来,推动英烈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因本案“受理微信举报助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成效显著,在同年政法新媒体峰会上,被评为“全国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强”。

  “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雨后复斜阳,关山阵阵苍。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装点此关山,今朝更好看。”这是毛泽东同志1933年追忆大柏地战斗留下的《菩萨蛮·大柏地》一词,也正是大柏地的胜利之战提振了红军的信心。

  当年,部署大柏地战斗的会议地址在瑞金市大柏地乡大柏地村的王氏宗祠,后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主体文物一侧横屋遭遇火灾,两侧横屋年久失修面临坍塌,危及主体文物安全。

  于是,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向瑞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以下简称瑞金市文广新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旧址紧邻的两侧横屋开展抢救性保护和修复。瑞金市文广新旅局非常重视此项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争取资金,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全部修缮到位。

  2022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千案展示,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上述案件,以“督促保护革命旧址及相邻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如今,记者现场看到,两处横屋已修缮完好,横屋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非常明细,19位王氏居民作为横屋产权人,被列为直接责任人,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工作人员1名为安全管理人,纪念馆、瑞金市文广新旅局监督举报电话均写入门口公告牌。

  江西很多革命文物散落乡间,尤其是在赣南客家,不少革命旧址都是家族宗祠,家族属性与家庭属性、集体所有与个人所有之间常常存在争议,瑞金市人民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帮助正确处理文物归属确权。

  毛泽东在大柏地留下的“弹洞前村壁”一句指的是一堵布满子弹洞的墙,如今“弹洞”两房仍然完好地保存于大柏地村前村小组,然而,它的权属问题却经历了一番争议。

  在土地改革时期,当地政府将“弹洞”两房分配给刘氏及其配偶、子女所有。后来,刘氏将房屋交给其弟弟居住。当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接管“弹洞”两房时,是与弟弟进行交接,所以,简介碑文载明刘氏弟弟所有。刘氏子女知晓碑文内容后,向瑞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将碑文中的名字进行变更。

  2021年8月,经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将该处碑文简介予以更正。权属关系清楚了,文物保护也就责任到人了。

  民间保护:

  不容忽视但需法律保障

  保护文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提升全民保护意识,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规定,“保护革命文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助、捐赠、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在江西井冈山和瑞金,革命后代正在积极发挥自身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民间力量让沉寂的文物“活”起来。

  井冈山革命后代江传亮,经常提着一个大袋子,袋子里装着他爷爷江昭明的珍贵遗物。目前,江传亮担任井冈山市柏露乡柏露村党支部书记,平时负责柏露革命历史展览馆的讲解工作。江传亮常常在这里打开他的袋子,给远道而来的游客一一展示这些祖传的“宝贝”,并讲述他爷爷江昭明的故事。

  江昭明,1927年11月加入农民自卫军,先后任柏露乡、第三区工农兵政府主席。1929年1月,著名的柏露会议在柏露村召开,毛泽东同志主持会议,讨论反“会剿”的部署,决定由彭德怀、滕代远指挥红五军主力和红四军第三十二团留守井冈山,由毛泽东、朱德、陈毅率红四军主力向赣南出击,以内线和外线相互配合的方式打破敌军的“会剿”,保卫和发展根据地。

  记者见到,在江传亮的文物珍藏袋中,有曾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第一任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著名的“延安五老”之一谢觉哉的邀请函,邀请来北京饭店共商发展。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部和政治部的邀请函,司令员为刘伯承、政治委员为邓小平,欢迎南方老根据地人民代表团来访。还有中央办公厅给江昭明等人的回信:“朱诗柳、江昭明、钟祥福、吴吾妹、吴桂芳、朱洪连、江二苟、谢常球诸同志:今年元旦写给毛主席的信收到了。谢谢你们的盛意。你们生长在老苏区,经历过革命斗争,这是光荣的历史。希望你们今后发挥革命传统,更加努力地增加生产,带动群众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争取更大的光荣。此复。即致敬礼。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1955年11月28日”。

  “有人来看,我就从家里提过来,看完又锁回家中的柜子里。”江传亮就是这样来来回回地带着他的文物,希望利用家中的老房子,将爷爷的文物保护好并展陈出来。然而,展陈的资金和技术要求令他望而却步。

  在瑞金这样的情况也不少,这些革命文物的保护主体多为革命后代,他们成了一股重要的民间保护力量。

  “我父亲去年去世了,在他去世之前,他多次和我讲过,能不能为曾汉周成立一个纪念馆,建成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曾汉周出生在隔壁村,他1917年出生,我父亲1924年出生,少年时期,他就接受革命思想,积极参加中央苏区的革命斗争。”

  “现在影视中还有他的镜头,普通话带着一点瑞金口音。”

  瑞金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洪瑞平向记者细数着曾汉周的故事,也为这位红色名人的文物保护工作感到担忧。据悉,曾汉周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80年,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期间,曾汉周完成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

  为了做好曾汉周的相关文物保护工作,他的老家沙洲坝镇洁源村的族亲们,极尽努力收集各种原始视频,并在村委会建成了一个纪念馆。在一栋三层房子里,第一层用来展示曾汉周的相关文物,希望以此能将这些文物更好地保护起来,也让后人不会忘记这位瑞金红色人物。

  “如何构建长效的民间与民间、民间与官方的联动保护机制,这可能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讲师张永建认为,革命文物的生存空间未更新、太受限,未能打造适度空间和形成联动机制,如民间保护力量之间缺乏联动性。再加上民间与官方文物保护力量之间的联动机制缺乏,导致很多的“革命文物”展示只能局限于家史、村史、乡史的有限空间内,受众也自然有限。

  作为一名历史研究人员,张永建认为,他自身也是革命文物保护的民间力量之一,常年奔走于荒野,收集、保护和研究文物。近些年他主要聚集工业化时代革命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通过课题、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呈现他的研究成果。“和平时代下的备战状态(如三线建设时期)其实也是革命文物。目前,工业化时代的革命文化遗产正面临大破坏,必须加强保护。”张永建如此说道。

  追溯根源:

  研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

  “江西省法学会充分发挥专家库、人才库、智囊团作用,致力于通过加强法学研究,不断深化对于法制类革命文物保护。建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全面展示苏区法制建设的光荣历史、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就是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件事。”江西省法学会秘书长喻斌介绍道。

  2023年11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在瑞金沙洲坝举行首日开放活动。这是全国首个全方位、全过程、全景式集中展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光辉历程的专题纪念馆。苏区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建设活动,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颁布实施了土地法、婚姻法、劳动法等120余部法律法规,创建了特色鲜明、初具规模的苏维埃法律体系和政法组织体系,写下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制建设的光辉一页。

  建馆缘起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江西革命老区考察调研,他告诫全党:“要从瑞金开始追根溯源,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进群众感情,践行群众路线,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当好人民勤务员,为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

  2023年11月,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出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首日开放活动并指出,加强与中央相关部委紧密协作,健全管理服务机制,不断挖掘丰富内涵,充分发挥纪念馆政治轮训、教育培训等功能作用,努力把纪念馆打造成全国传承红色基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

  据悉,为了建好用好纪念馆,江西省法学会成立了两个研究会,即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会和苏区法制文物研究会。

  江西省法学会认为,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就是对法制文物进行最好的梳理、最好的展示和最好的保护,成立苏区法制文物研究会的初衷就是加强苏区法制文物研究,推动纪念馆后续的研究、宣传、发掘、保护,目前编印了苏区法制史图文资料库、苏区法制大事记、苏区法制人物谱等等。

  据了解,江西省法学会还组织开展红色法治研究,每年安排一个课题涉及红色法治相关研究,利用课题牵引,推动研究向纵深发展。2020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江西省法学会联合福建、湖北、河南、安徽、四川、陕西等省法学会共同发起举办苏区法制研究论坛,目前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这些举措都有利于推动苏区法制研究,加强革命文物保护。

  有一件镇馆之宝的革命文物,被称为“人民检察第一门”,便是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筹建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 “人民检察第一门”,现收藏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内。胡海明/摄

  “人民检察第一门”原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检察委员会办公地瑞金杨氏宗厅的大门,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井冈山筹建人民检察博物馆,“人民检察第一门”入驻井冈山,并被申报为国家二级文物。经最高检同意,为更好地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建设中,“人民检察第一门”从井冈山移至纪念馆,在室内固定地点进行保护和展出。这一过程,瑞金人民称之为文物“回家”。

  “革命文物的发现、发掘与保护、运用,大有文章可做,也确实有必要去做。”喻斌如此表示,“研究本身就是保护,重在发掘实体背后的文化价值。”

  接下来,江西省法学会打算充分用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这个平台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整合苏区法制文物,开发红色法制课程,让苏区法制研究连点成片,从而发挥更大作用。

  “吃水不忘挖井人。”这是瑞金沙洲坝留给后人的一句名言,告诫我们要饮水思源、感恩先贤。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意义更显非凡,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凝聚奋进力量。

  (原题:“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系列报道之三|革命文物保护的江西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410/2024041056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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