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业峰一审获刑11年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业峰一审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24-07-06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7月5日上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业峰受贿、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业峰利用担任广德县委副书记、旌德县委书记、宣城市宣州区委书记、宣城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项目申报、职务提拔、行政许可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11.4万元,其中受贿未遂100万元;被告人杨业峰明知他人在宣城等地有组织地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收受其所送财物,接受请托,利用职权帮助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业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包庇他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组织已掌握的罪行,并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罪行,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有坦白、立功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赃款,对其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同时又具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情节,对其依法从重处罚。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杨业峰当庭表示不上诉。(通讯员朱婉娟)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1967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