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以来,玉山县多措并举,针对16个司法所业务用房,置换2所,翻新5所,改造9所,在抓好基础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下功夫,努力打造三个“一流”,深入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构建基层法治服务新基准。 一、抓基础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工作平台 抓好自身定位,重视规范化建设。深入调研,精准施策,做到“置换一批、改造一批”,实现“一所一策、整体推进”。面积不达标所由属地乡镇调剂房屋的方式解决,场地破旧所进行房屋整体修缮粉刷,基础设施较好所继续改造提升,在此基础上做到整体色调一致、主体形象一致、标识标牌一致。 强化基础保障,助力全方位提升。全县16个司法所均设有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达3615.56平方米,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91名,其中司法协理员6名,专职调解员38人,在场地面积、人员配备上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针对司法所“六类”职能发挥,统一工作要求,强化所务公开,助力基层法治服务全方位提升。 二、抓组织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干部团队 强化党的建设,注重党性修养。以“司为争先 法润万家”主题党日为指引,以创建“学习型支部”为抓手,探索实施“主题党日3+1”活动,进一步把握司法所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队伍管理,注重制度完善。为保障基层司法所的健康、有序发展,县司法局先后制定下发了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岗位责任、目标考核、人员聘用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不断助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三、抓业务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创维护稳定业绩,构建稳固的第一道防线。以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为抓手,加快推动专职调解员配备,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县设立个人品牌调解室7家,专职调解员共计168人。在重点人员管控上,抓管理重帮教,坚持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立足“建、立、帮、扶、训、治”六举措,最大限度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应有之力。 创法治建设业绩,推进全县民主法治进程。利用玉山博士县的教育优势,育优“法律明白人”,通过延伸“法律明白人”服务触角,促使他们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模式中成为“多面手”,共培育“法律明白人”2121人。结合法治建设实际和人民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的需求,履行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职能,将司法所工作延伸至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 创服务保障业绩,优化全县法治服务环境。瞄准社会治理新变化,不断探索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路子,高质量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网络。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至村(社区),着力建设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畅通基层困难群众法律服务获取渠道,打通司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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