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大家说法 > “被结婚”15年后,检察院让这段“冒名”婚姻终于走到头

“被结婚”15年后,检察院让这段“冒名”婚姻终于走到头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红网时刻新闻7月26日讯(记者 肖依诺 实习生 谢菲儿)与爱人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却发现爱人的资料上赫然写着“已婚”,婚姻关系还长达十五年?如此戏剧的一件事,就让这对情侣给撞上了……

  近日,大强与小娟本是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却被系统告知,大强已经与弟媳小花登记结婚了!

  遇到这种荒唐事,大强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就失去“婚姻自由”?

  之后,大强从广州赶回老家常德。到家后他才知道,早在2009年,弟弟二强就因为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冒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与弟媳办理婚姻登记。

  在大强向汉寿县民政局反映情况后,县民政局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到了汉寿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检察官在认真听取大强诉求后,前往公安机关调查了当事人“大强”“二强”和“小花”的户籍资料,同时调取民政机关婚姻登记档案,查实二强冒用大强信息登记结婚,而二强本人信息未登记结婚的情况。

  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检察机关最终认为,大强确实存在被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事实。

  2024年6月,汉寿县检察院向汉寿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撤销大强与小花的婚姻登记,并在后续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详尽审核结婚登记当事人证件、证明材料,汉寿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撤销了大强与小花婚姻登记。

  至此,在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的通力合作下,长达15年的错误婚姻登记得以纠正。

  2023年,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节约行政成本,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汉寿县人民检察院与汉寿县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对该类案件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指引。

  检察院指出,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出台的上述《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旨在规范化、迅速化、系统化办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纠纷案件,机制出台后,县民政局陆续向县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9条,为县域百姓提供了解决此类矛盾纠纷的法律救济渠道,凝聚起了社会治理合力。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1/60/141352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