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并非所有的恋人都能走进婚姻的殿堂。倘若恋爱期间生下孩子,分手后,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该由谁来承担呢?汕头一对恋人分手后就因为孩子抚养费问题闹上法院。近日,汕头中院公布了该起案件判决结果。
阿丽(化名)和阿伟(化名)在网络上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两人订婚后在阿伟家开始同居生活。
不久,阿丽生下女儿贝贝(化名),随后离开阿伟家与阿伟分居生活至今。贝贝出生后一直与阿丽一起生活,阿伟没有支付给阿丽因生育女儿花费的医疗费、女儿的住院治疗费和抚养费。
为此,阿丽诉至法院,要求阿伟支付女儿贝贝的生育医疗费及抚养费等。
经司法鉴定,阿伟为贝贝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阿伟不直接抚养贝贝,应当负担抚养费。阿丽因生育女儿产生的医疗费和为鉴定女儿的亲子关系支付的鉴定费均属双方共同生育女儿产生的必要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综合贝贝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法院最终判决阿伟每月向阿丽支付抚养费1800元,并一次性支付贝贝出生以来的抚养费3万元以及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一半约1.3万元。
经办法官提醒,父母是孩子成长路上不可替代的存在,即使分开,也不会中断亲缘关系,故为人父母,应依法积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
法律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