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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有人“贴心”帮驾校学员“刷学时”,结果获刑!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暑假正是热门学车季,然而许多学员苦于练车学时没刷够,迟迟未能参加考试。为提高学员拿证效率,驾校会帮忙代打卡,帮助学员快速满足参加考试条件。这样的做法看似是驾校的“贴心”服务,实则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还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从事驾校教练工作的李某,了解到代打卡不仅可以节省学车用车成本,还能额外赚取打卡费用。2020年5月开始,李某分次在网上购置了跑马机、GPS干扰器、GPS发射器、GPS接收器、笔记本电脑、U盘等设备,伙同女友王某,一人招揽生意,一人负责后台操作,二人分工帮学员代刷假学时。

  李某利用自己教练身份获取多个驾培计时器终端,联系需要造假学时的驾校教练和学员,收取每人50—70元的费用。后续二人将事先录制的学员练车视频连接到驾培计时终端重复播放,通过跑马机定时截取虚假的随机抓拍练车图,再利用设备干扰信号将图片上传至官方监管平台,获取练车学时。2024年1月,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计,李某、王某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十万余元。

  韶关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干扰驾培计时终端接收正常信号,使系统产生虚假学时和虚假里程数,实质上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数据进行增加的操作,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被告人当庭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根据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不同作用,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官说法】

  《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练车学时未达要求的,不能预约考试。《规定》原本意在学员扎实练车,充分积累实操经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不法分子却瞄准商机,利用驾校想节约练车成本、提高学员拿证效率的心态,帮助学员造假学时应付考试要求。驾考事关道路交通安全,从驾校到教练、学员都应按照规定严肃认真对待,假学时铸不成真技术,学时造假严重损害了学员的权益,同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yasf/content/post_165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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