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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贩毒,1克就是犯罪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今年6月,郧西县法院在该县思源实验中学师生的见证下,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

  

  今年6月,宣恩县法院干警走进中小学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

  电影《临时劫案》中,犯罪分子将违禁物品放在泳池储物柜进行“不见面”交易。这样的一幕,在生活中真实上演。

  不久前,省法院公布了一起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被告人赵某和购毒人员通过快递柜交易毒品。最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8万元。

  “为牟取利益,毒品犯罪分子‘花样百出’,严重摧残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长暴力和犯罪。”8月27日,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加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为推动全省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

  “对毒品犯罪分子,全省法院坚决判处,毫不手软。”今年,省法院公布了多起依法从严惩治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李某、陈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是其中之一。

  2020年,被告人李某与陈某伙同他人从邻国购买毒品回国内贩卖牟利。李某与邻国毒贩联系后,商定购买130万颗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后因疫情未能发货。

  同年6月,一批毒品被走私入境,陈某将毒品运输至湖北交给同伙。同伙接收到重约120千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后,在李某的安排下,将其中一部分贩卖给他人,获取毒资1800万余元。就在陈某准备再次接收走私入境的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约19千克,另查明陈某还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犯罪一起。

  法院认为,陈某明知是毒品而伙同他人走私入境并贩卖、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陈某还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陈某贩卖毒品数量大,二人同系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罪行极其严重,陈某还系累犯,故依法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省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二人被执行死刑。

  “全省法院始终对实施走私、制造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职业毒犯、累犯,以及具有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治、精准打击。”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2023年,全省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1083人,且原则上禁止严重毒品罪犯假释。

  封堵毒品犯罪打击漏洞

  依托咪酯,是一种多用于临床全麻诱导剂或短时手术麻醉剂的化学物品,过量吸食会导致神志不清、呼吸暂停、窒息死亡等严重后果。

  随着全社会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增大,吸毒人员获取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越来越难。一些吸毒人员转而寻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作为替代品。

  依托咪酯便是其中之一,常被添加到电子烟弹中,迷惑性极强。

  今年,黄石中院对该院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一审审理的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涉依托咪酯新型毒品案件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综合分析,主要是制作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门槛低,贩卖获利高、诱惑大。部分犯罪行为人特别是青少年,对依托咪酯危害性认识不足,在好奇和从众心理的驱使下尝试吸食,逐渐沉迷。”黄石中院有关负责人说,电子烟弹价格较贵,不少上瘾者因此走上“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

  为此,该院专门研究打击依托咪酯犯罪的对策建议,向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4项建议——

  开展清源断流行动,将依托咪酯原料生产控制在合法范围内,从源头杜绝依托咪酯类犯罪活动;严格管控销售渠道,加强排查、检查,及时清除犯罪隐患;加强平台精细监控,开展寄递渠道毒品查缉工作,堵住涉毒物品物流流通渠道;持续开展防毒宣传,常态化推进禁毒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和拒毒能力。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配合,解决毒品案件管辖问题;选派法官与检察官、公安干警同堂培训,围绕技侦证据移送、涉毒品案件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合作,多方携手封堵毒品犯罪打击漏洞。

  庭审现场成为禁毒课堂

  “同学们记住了吗,贩毒1克就是犯罪!”

  今年“国际禁毒日”当天,郧西县法院将法庭搬进该县思源实验中学,在400余名师生的见证下,公开开庭审理操某贩卖毒品罪一案。

  经查,2023年8月至10月,被告人操某两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5.56克。

  “被告人操某犯贩卖毒品罪,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2000元。”合议庭当庭宣判。

  “毒品这东西一沾上就摆脱不掉了,大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走上不归路……”最后陈述时,操某后悔不已。

  法官告诉同学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哪怕只有1克,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最后的忏悔让我很难忘。”庭审结束后,一名学生说,吸毒贩毒害人害己,大家都应该自觉远离毒品,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

  “抓前端、治未病”是减少涉毒犯罪的有效举措。

  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全面落实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方针,向社会宣示毒品的危害性及法院严惩毒品犯罪的决心。

  省法院、武汉中院、武昌区法院联合开展“全民共治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宣传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数百份。

  黄冈、宜昌等地法院开展“青春不毒行”等禁毒宣传主题活动,邀请青少年走进法庭,通过模拟庭审等方式,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鄂州、天门等地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

  襄阳、荆门等地法院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禁毒宣讲活动,普及禁毒知识,点击人数上万。

  “禁毒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全省法院将全面加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治毒品犯罪,为建设平安湖北、幸福湖北作贡献。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6125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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