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年头能出车拉一次货不容易,我通过网络平台接了单子,哪晓得货送到了,人却联系不上了,这一趟运费也不晓得找谁要了,太难了!”
“法官,我人是外省的,为了挣点儿运费养家糊口,不远千里拉货到四川,却没想到收不到运费。请您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近日来,绵阳涪城法院承办了数件通过网络平台承接运单却收不到运费的类案。
由于承办法官穷尽一切送达方式,也联系不上被告,最终,法院向网络平台公司调查取证,夯实证据。考虑到往返差旅费会给原告外地货车司机造成负担,法院采用线上立案、线上开庭的方式,判决支持货车司机的诉求。
道路货运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服务业,在我国520万公里的公路上,常年奔波着将近1800万名货车司机,其中个体运输户占比很大。为了方便众多货车司机有单可接、单主有人可找,各种类似“运xx”的平台应运而生,虽然较为便捷,但是却存在较大隐患……
国家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提到规范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健全完善网络货运平台和货运信息交易撮合平台等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行为;四川省交通厅也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等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强调要保障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涪城法院发挥司法服务社会治理职能,靠前调查取证,破解货车司机无能力聘请律师的难题,通过线上立案、云上法庭,减少货车司机讼累,最大限度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事后,涪城法院也将通过司法建议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合力保障货物运输“公路线”。
【法官提醒】
涪城法院向各位货车司机朋友提醒,首先,应关注官方发布的线上运输平台名录,选择正规的平台接单,接单前及时登记货主身份和电话信息、留存收发货单、聊天记录等证据,做到事前风险预防;其次,在进行货物运输交易时遇到拖欠货款、运费,久催不还的,要当机立断,及时催收、起诉追回,切莫错过了诉讼时效,要通过事后救济的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