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令快到期 骚扰仍不断
法院:裁定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的继续发生。当这道安全屏障面临到期之际,受害者的安全如何持续保障?近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作出了该院首例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
半年前,当事人喻某某因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大安区法院于2月23日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何某某对申请人喻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何某某骚扰、跟踪、接触喻某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何某某通过语言、发送信息等方式威胁、恐吓申请人喻某某。
人身安全保护令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何某某实施家暴的行为有所收敛,但依然存在骚扰申请人喻某某的情形,因保护令即将到期,喻某某遂向大安区法院申请延长保护令期限。承办法官收到申请后,立即向喻某某所在镇妇联组织、社区了解相关情况,鉴于被申请人何某某的骚扰行为,该院作出民事裁定对原有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予以延长。
为确保申请人喻某某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护,民事裁定作出后,大安区法院联合镇妇联组织、派出所、社区等相关力量进行了送达,并明确告知相关部门的协助义务。同时,该院第一时间将文书送达被申请人手中,并打电话进行了告诫。
此案的办理不仅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与司法保障,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家暴绝非“家务事”,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与违法行为。
法官说法
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依法裁定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司法机关对家暴零容忍态度的体现。各部门协调沟通,发挥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教育功能,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撑起“保护伞”是社会共识。
法官呼吁,遭遇家庭暴力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余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