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纠纷 解家困 解心“锁”
眉山家事审判“法院+”为孩子撑起一片天
9月10日,在洪雅县法院家事审判桌前,两个女孩的母亲李某拿到调解书后,露出了安心的笑容。她站起身,郑重地向该案二审审判长,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鞠了一躬,表达自己的感谢。
一件“简单”纠纷
这是一桩看起来很简单的抚养费纠纷。吴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女儿跟母亲李某生活,李某自行承担抚养费。因两孩子的健康问题,无力承担医疗费和抚养费的李某以女儿小瑞(化名)和小悦(化名)的名义将吴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吴某每月各支付两女儿800元的生活费,李某代两孩子又上诉至眉山中院。
每月800元的生活费在农村不算低,为何一个母亲仍要带着两个孩子坚持上诉?案件启动了家事调查程序,家事调查员深入双方户籍地后形成了《家事调查报告》。
“寄住农村亲戚家。15岁大女儿小瑞中度抑郁,曾自残。10岁小女儿小悦患红斑疾病……”看着手中的《家事调查报告》,付宝不禁为案件的两个未成年上诉人揪起了心。据悉,这个农村家庭离异后,两个孩子跟着母亲李某借住在农村亲戚家,在乐山市夹江县读书,健康状况不太好。父亲吴某的家庭是脱贫户,人正在外省务工。为两个孩子得到良好治疗,李某现学着跑外卖,她希望孩子的父亲吴某能分摊医疗费。
“帮助两个孩子,缓解一个母亲对孩子、对未来的焦虑,给家庭以希望,是家事解纷的应有之义。”付宝与合议庭商议:充分运用眉山中院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以“柔性”呵护,用机制“托举”,靠联动“破题”,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为两个孩子的未来撑起一片蓝天。
一场联动救助
巡回审判开庭时,法院特别邀请了省人大代表、“黄妈妈”调解工作室负责人黄文珍到法院协助开展家事调解。庭审中,征得双方同意后,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你照顾两个孩子不容易,他们爸爸生活也不容易,父母均是孩子抚养的第一责任人。”付宝先与李某及其援助律师当面交流,在了解其诉求的同时,引导李某放下心中执念,理性算账降低相应预期;随后通过吴某的代理律师告知吴某,无论离婚与否,情感纠葛和经济压力都不应成为忽视或逃避抚养责任的借口。黄文珍参与其中,她用丰富的调解经验,结合洪雅当地风俗人情和实际案例给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在调解室外的心理咨询室,眉山中院专门的心理咨询师也同时对小瑞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小瑞通过建立起正常的社会支持系统,打开心灵“枷锁”。
此外,法院依托家事审判联席工作机制,促成眉山乐山两地“法院+政府部门+当地村委会”联动,制定定期走访计划,尽力帮助李某母女申请住房困难补助;“法院+妇联”联动,开展家事回访,持续关注小瑞和小悦的病情和学习情况,长期为小瑞提供心理疏导。
最终,吴某和李某放下成见,共同为孩子的未来制定合理可行的抚养方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2024年5月起,吴某每月各支付小瑞和小悦1000元生活费,承担部分入院治疗医疗费;两孩子每年寒假可随吴某生活。“他们爸爸委托我把小瑞和小悦5月至9月的抚养费先给你。”吴某的代理律师现场将5个月的抚养费1万元交到李某手中。案中矛盾至此圆满化解。除了《调解协议》,法院还同时向李某和吴某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提示卡》。
离开法院前,在妈妈李某的鼓励下,小瑞主动拥抱了法官叔叔表示感谢。
“从启动家事调查、开展心理干预,到家事调解、联动‘售后’……相信小瑞一家会越过越好。”黄文珍感慨道,作为法院的特邀家事调解员,直观地感受到法治阳光驱散了一个家庭的阴霾。
古笑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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