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蒋雨希 周 颖)近年来,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法院大力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立足职能定位,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对接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建立“法院+人民银行”“法院+工会”“法院+人社”等“法院+”专业化解纷新模式,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合力,切实、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婚姻家事纠纷、物业管理纠纷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矛盾集中、纠纷频发的领域,虽大多是“小案件”,却是关系百姓生活品质、社会安全稳定的“大民生”。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的专业优势和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生活起居的“烦心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分别与县妇联、县住保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家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深入推进物业纠纷预防化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携手构建家事纠纷案件、物业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 “法院+妇联”,拓宽家事调解新路径 《方案》对家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的工作目标、工作品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考核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由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橘城万家工作室”,各法庭设立分站,由县妇联选聘专职调解员及“小橘灯”志愿者入驻工作室,构建起一个集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婚恋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爱心帮扶等为一体的家事纠纷化解服务网,旨在充分发挥法院和妇联的职能优势,同时调动、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拓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强化家事纠纷源头防范化解、专业化解,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法院+住保”,探索物业解纷新模式 《办法》明确规定了该县法院与县住保中心在物业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并从加大基层治理力度、推行行业整体评价机制、建立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延伸法院司法指导职能、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等五个方面,制定了23条物业纠纷联动预防化解工作措施,旨在积极探索构建业主自治、政府监管、多方调解、司法裁决于一体的物业纠纷调处新模式,实现将物业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形成分层过滤、有机衔接、协同联动、层层递进、高效便捷的物业纠纷预防及化解工作格局。 民生利益无小事。下一步,石门法院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丰富多元解纷“菜单库”,充实专业化调解力量,持续健全“法院+”协同联动调解机制,在更大范围、更深领域、更高层次上实现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职能与法院工作的有机衔接,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3/63/14317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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