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基层人民法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针对农村矛盾纠纷案件的特点,采用相应的调解方式,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维系了乡里乡亲的情感,推动提升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在实处。
办案人:佟乐
职务: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五龙背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日前,我成功调解一起亲兄弟间因承包地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使当事人重拾久违的亲情。
周某莹和周某明为同胞兄弟,他们的父母在世时一直住在哥哥周某莹家,并由其照顾。在老人相继离世后,周某莹成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但弟弟周某明长期占有并使用其中一块土地。哥哥周某莹一家多次与弟弟周某明协商,却遭到拒绝归还,周某莹无奈诉至五龙背法庭,请求法官帮忙解决其土地问题。
我在办理这起案件时,为避免兄弟二人感情破裂,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我对涉案土地的性质、面积、历史使用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又通过与兄弟二人沟通梳理争议焦点,试图寻找调解突破口,但调解过程却没有预想的顺利。“爸妈的地我也有份,你凭什么独自霸占?你算什么大哥!”“我为这个家尽心尽力,没想到竟然碰上你这么个白眼狼!”周家兄弟二人的争吵此起彼伏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见此情况,我没有放弃调解,先是稳定住双方当事人情绪,让兄弟二人保持冷静和理性,维持好调解秩序,又耐心地同二人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在充分权衡各自利益的前提下,共同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就这样,调解终于可以正常进行了。我进而采用情法结合的调解方式,双管齐下化解纠纷。我先是向弟弟周某明讲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占有使用他人土地拒不归还的法律后果,又以情感人,不断开导、缓和兄弟二人间的关系,唤醒同胞兄弟间血浓于水的亲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周家兄弟二人对土地归还、作物腾挪等事宜自行达成一致协议,哥哥周某莹自愿撤诉,兄弟俩共同向法庭表示了感谢,本案得以妥善化解。
作为基层法庭的司法人员,应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坚持源头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上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乡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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