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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城:社区矫正守初心 不负使命助新生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许婷婷,幸福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承载着“修复与重建”的重要使命。它不仅仅是在法律意义上的监督与管理,更是对每一位社矫对象的人文关怀与生命的重塑。作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我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不仅是对犯错行为的纠正,更是对人生饮水思源的引导。下面我用三个“一”展开我的社矫故事。

  一往无前重实干

  

  笃于行,以干固本。自2014年起进入宿城区司法局工作,我先后在屠园司法所、区社区矫正科、龙河司法所、幸福司法所等任职已十年。10年时间里,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超200人,走访家庭300余户,我的脚步遍布在了村居的田间地头、街头巷尾,而我对社区矫正工作,从懵懂接触到熟练掌握,再到枯燥厌烦,最后到深情热爱,这是我的心路历程,更是我的成长。

  回想刚接触社区矫正工作时,我什么都不懂,社区矫正是什么?怎么干?如何干?管好社区矫正对象,我需要做什么……都是迷茫。怀揣着对工作的热情,我请教同事、翻阅卷宗台账、研读法规制度,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不仅可以熟练办理各项业务,并且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有了深入了解,开展工作也应对自如。两三年的时间里我日复一日做着同样的工作,入矫、报到、整理档案、集中学习……日渐感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枯燥,产生了些许的厌烦情绪,不太明白自己工作的激情在哪里?直到我遇到了一个人一件事。

  2018年6月的一天,新接收了一位后背佝偻、身材瘦削的“老人家”,其实他当年才40岁出头,但满是沧桑,翻看他的履历,20岁左右就多次入狱,此次因盗窃被判到司法所接受矫正。因有入狱经历,他对社区矫正存有轻视,家中贫困更让他沉默寡言,一度抵触社区矫正工作,在走访后了解到,他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而且成绩都很好,虽然政府有一些帮扶,但他一贯懒散,重新犯罪的风险很大。为了降低风险,我多次和村书记为他寻找谋生之路,想就近为他找到工作机会,恰好村里拓出了一块地作为鱼藕塘进行流转,我便用为孩子树榜样、为家庭增收入等理由不断做他的思想工作,鼓励他承包下来,后经协调第一年的土地租金由村委会为其垫付,并为他争取到小额贷款,生活开始有了奔头,他从原来的沉默寡言渐渐变得主动报告了。解矫时,他儿子考入了南京晓庄学院,鱼塘、藕塘也迎来大丰收,在办完解矫手续后,他那挺直的腰杆、前所未有的笑脸和一声声的道谢,让我顿悟: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不就在此吗?能够帮助一个人,转化一个人,这不就是我一直追求的践行初心使命吗?从那之后,我对社区矫正工作除了责任,又多了份热爱。

  一以贯之促矫正

  

  立于信,以法正本。社矫规定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社区矫正对象都不得逾越。做社区矫正,不仅要从制度上认真监管,还要从生活上帮扶、心理上教育关爱,给他们的社矫之路带来希望之光,让他们诚心接受矫正,真心认罪悔改,早日融入社会。经过几年的历练,我紧盯“监管+矫正”主题,学习总结了“四针法”,即调查评估时讲清社矫规定,打上“预防针”;入矫谈话时强调管理规定,打上“醒脑针”;教育管理时以案释法敲警钟,打上“强心针”;违规处罚时批评教育,打上“急救针”。社区矫正的“矫”既有教育,也有监管,既要“拉好警戒线”、“敲响警示钟”,有针对性帮助他们补足法律常识短板;同时在越过法律底线时,也要“雷霆出击”,尤其是无视法律红线,一再挑战监管底线的,必须要一以贯之处罚到位,为他们悬崖勒马回归正途打上一剂“救命针”。

  一如既往抓教育

  

  诚于心,以人为本。曾有人这样形容社区矫正工作:“左手法律在先,右手关怀在后。”对待法律我们必须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也必存真心。社区矫正对象,是“特殊群体”,但也是普通群众。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因为不懂法,不知法才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我积极探索和总结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方法,秉承“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从法治教育入人心、心理疏导解心结、警示教育强管理、以案为鉴知敬畏“四项教育”入手,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增强守法意识和适应社会的能力。近年来,在运用社工专业技能为矫正对象开展每月主题教育活动、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本地教育资源。开展具有龙河特色的民俗文化和党史文化教育活动10余次,利用幸福街道禁毒广场、宪法公园等阵地开展专题教育4次。

  同时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拓展公益活动的渠道,主动与妇联、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联系,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主动参与各类普法宣传、交通疏导、助残服务、环境卫生治理等活动,帮助他们提升了自我认可度,促使他们养成了向善、向上的良好品行,促进他们积极主动融入社会。

  维护法律权威,保证辖区安全是我们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职责,教育转化社区矫正对象更是我们的使命。心之所向,身之所往,无问西东,终至所归。未来,我依然会怀揣着一颗炽热的心,用严格、专业和热情帮助一个个特殊人员回归社会,造福社会;依然会以忠诚、干净、担当擦亮人生底色,点亮司法为民初心,为社区矫正事业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suqian/202410/t20241029_101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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